中法简明条约
公元1884年5月11日清廷与法国在天津签订的条约
公元1884年(光绪十年)5月11日,在德国人德璀琳的斡旋之下,清廷派李鸿章与法国海军中校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
背景介绍
公元1883年(光绪九年,越南嗣德三十六年)8月,法国海军中将孤拔率领拥有4000人的舰队攻占越南首都顺化,强迫越南阮朝签订《顺化条约》,规定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为了摆脱完全沦为法国殖民地的命运,越南两次遣使来华,请求清政府支援他们抵抗法国的侵略。而法国则准备以越南为跳板,向中国发动新的侵略。至1883年12月11日,法国完成了扩大侵略的准备,向驻扎越南山西(山西市,今河内直辖市山西市社)的中国军队发动大规模进攻,蓄意挑起中法战争。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全部占领了红河三角洲。清军败退。
面对法国的侵略和挑衅,清政府举棋不定,采取的措施也充满矛盾。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援助越南,一面又再三命令清军不得主动出击;在外交上,一面抗议法国对越南的侵略行径,一面又企盼通过谈判或第三者的调停与法国达成妥协。
法国看准了清政府的虚弱本质,决定趁新胜之机和清朝谈判,迫使清政府屈服。
主要内容
(一)中国同意法国与越南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亦即承认法国占有全部越南;
(二)法国约明“应保全助护”中国与越南毗连的边界,中国约明将驻北圻的军队调回边界,
(三)法国不索赔款,但商品可从云南、广西输入中国内地;并约明将来与法国议定有关的商约税则时,应使之“于法国商务极为有利”;
(四)法国答应在与越南订约时,决不出现有损中国体面的字样;
(五)三个月后,双方各派全权大臣,照以上各节,制定详细条款。
后续
1884年6月6日,法国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顺化条约》,否定了清朝对越南的宗主权,以确定法兰西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简明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法战争第一阶段的结束。
然而,清政府对法国的妥协退让,并未换来它所企求的“和局”。还未等到清军从北圻撤走,法军便迫不及待地进兵谅山附近挑起观音桥事件。法军悍然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清军被迫反击,法国借机撕毁《中法简明条约》,进攻马尾军港,派遣孤拔率领远东舰队到台湾海峡进行武力威胁和讹诈。中法战争全面爆发。
参考资料
中法战争.东南大学人民武装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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