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正科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0]21号),组建
丰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除内贸管理、农业和居民用电、成品油等能源管理以外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协助申报认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承担省、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理国家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九)承担电力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工业节能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 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利用外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利用外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资金工作,组织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拟订年度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资金目标措施,统计分析招商引资数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调度、督查和考评。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九)负责建立招商信息网络,搞好信息收集、发布,负责外商、客商档案库和签约、投产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开展招商咨询。
(二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负责管理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优化环境、优质服务的“双优”工作,协助投资客商办理证照手续,负责与客商投资者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受理客商投诉,与客商建立定期联系,协调解决客商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客商提供服务;负责协调“环境整治办”、“办证大厅”的有关业务。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保密、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机关后勤、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政工股(政策法规股)
综合协调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和培训、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再就业、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经济管理及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编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年鉴、市志编撰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内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并分解考核;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四)丰城市电力监察大队(电力能源股)
负责工业电力行政管理,拟订工业电力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提出工业电力项目审核意见,协调解决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协调供电营业区划分和营业许可证的核发;监测工业能源消耗情况,承担电力及节能行政执法,组织电力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节能监察与资源综合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六)投资规划股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工业行业专项规划;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向宜春市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的建设。
(七)信息化推进与管理股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等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电子政务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协调实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项。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八)综合协调股
负责经济秩序整顿和工业企业减负,指导有关行业依据相关法规组织生产、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船舶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本机关维稳、普法等工作。
(九)行政服务股
作为市工信委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招商引资股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编印项目资料,参与重点项目的考察、论证和洽谈及外商的接待;呈报、审批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及企业分支机构;协助客商办理证照手续;抓好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计划工作。
(十一)综合业务股
拟定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分解下达和目标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督查和考核,做好招商引资和外资企业的统计上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搞好与“环境整治办”的协调工作,协助受理客商投拆,协调解决客商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客商提供服务;负责外商档案库、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做好劳务合作业务和对口支援工作。
人员编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编制36名,工勤编制5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股级职数: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