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丰顺县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丰顺县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丰顺县人民政府是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丰顺县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历史沿革
解放前
封建时期
清代,县政权机构称县署,行政长官称知县。丰顺县于清乾隆三年(1738)建县。是年冬,首任署知县王如珩到任。乾隆五年,设典史。六年,设训导。七年,建置县署。二十七年,设汤坑巡检司。嘉庆二十四年(1819),又设留隍巡检司。
知县(正七品)总揽全县政令,为一县长官。典史掌缉捕、狱囚,文移出纳。训导掌教育生员。巡检掌“缉捕盗匪、盘诘奸宄”。同时在县城及关隘要地,驻绿营兵守御巡逻,由千把总率领。计设县城驻城守营守备带总一员,通判府汛、大凹头汛、 留隍汛、店前汛、汤坑汛、贵人村汛、筲箕坪汛各设千把总一员。县署之内,分科房办事,吏房司官制、官规、人事;户房司户口、地亩、钱粮、税收;礼房司学务礼俗;兵房司缉捕、马政、邮传、递解;刑房司狱讼;工房司水利、城工、桥梁、河道、交通。光绪二十四年(1898)起,县署机构有所变革。各汛兵弁逐渐裁汰,改办练勇、巡警。光绪二十七年,有练勇60名,设管带一员率领。光绪二十九年,设丰顺筹办学堂总局,后改组为学务公所,光绪三十三年,又改为劝学所,设置劝学员。宣统二年(1910),设立县城巡警局,置巡官一员,长警10名。此外,还有统计调查所、劝业公所、县地方自治事务所等机构的建置。
民国时期
宣统三年(1911)九月十九日,潮汕革命党人响应武昌起义,在汕头策划暴动,二十日光复汕头,二十二日光复潮州。邑绅、劝业所长李唐、吴伯龄、官立学校监学吴桂芳等在县城(今丰良)举行集会,邀知县郑受康到会共议反正大亊。会上公推李唐、吴桂芳两人为代表驰赴潮州向革命军呈送降表。后召开全县各乡代表会议,决定按革命军政府临时条例改组县署为安民局。十月初一日,县安民局宣告成立,权留郑受康任局长,吴其瀚、丁国梁任副局长,分设军政、财政、民政3课;革除典史、巡检各官及6房3班差役,布告全县共维社会治安。本县封建县署的历史至此终止。
十月十二日郑受康辞职离县回原籍,公举并呈奉革命军司令部委任吴其瀚为安民局局长,执行县知事职权。十月二十七日,吴其瀚辞职,十一月,广东都督府委丁国梁为丰顺县知事。
民国元年(1912)至9年,丰顺县县级行政机关仍称县知事公署,简称“县署”或“县公署”,县行政长官则改称县知事,主持全县政务。县署之内,设置4科,分掌总务、财政、教育、实业等项。民国10年,县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时裁时复,名称多变。县府内设秘书1人,设总务、自治2科,另分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土地、卫生、民政、国税等局。民国23年政府机构,设总务科、自治科、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地政局、教育局,除秘书兼总务科长外,其余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课员、事务员13人,雇员、粮役、杂役等共50多人。民国26年7月起,裁局改科,第一科掌民政,第二科掌财政,第三科掌教育,第四科掌建设,第五科掌军事,第六科掌土地。同时,还设置了警佐室、兵役科、税缉处、劝业公所、禁烟所等机构。民国29年10月1日,丰顺县按照广东省的部署实施新县制,主要机构有:县政府设县长1人(荐任),秘书1人,下设6科: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地政。另设会计室、警佐室、情报股、统计员、人事管理员、指导员、承审员、技士、技佐、督学等。人员编制共约80人。
民国期间,历任丰顺县安民局长3人,知事18人,县长41人,各任县长均由省府委任。
解放后
1949年8月28日,丰顺县人民政府在八乡山成立,由原丰顺县人民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丘峰任县长。10月6日,丰顺全境解放,县人民政府机关从八乡山迁至汤坑。1950年11月2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汤坑镇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汤坑成为丰顺县新县城。
1952年11月15—21日,召开第七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政府委员。
1955年4月27日,丰顺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政府委员和法院院长,县人民政府改称为丰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1958年12月至1960年12月因并县而撒销了丰顺县人民委员会,县辖区分别并入大埔、揭阳两县。1961年1月,从大埔、揭阳两县划回丰顺县辖区,恢复丰顺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5月6日,丰顺县成立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丰顺部队为主,吸收地方领导干部参加的丰顺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为丰顺县临时领导机构,对全县实行统一领导。1968年4月11日成立了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人民委员会职权。1981年1月,召开丰顺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撤销丰顺县革命委员会,恢复丰顺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正、副县长和法院院长。
县政府的办事机构,1949年县人民政府初建时,设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经济建设科、文教科、财政经济委员会、贸易公司、公安局、县邮局、汤坑邮局和人民电话局等11个工作部门。1950年后,逐步增设机构,至1955年设置25个单位,1966年增至34个单位。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立政工、生产、保卫、办事4大组,下辖工业、农林水、商业供销、财税金融、交通邮电、粮油、卫生、毛泽东思想宣传等8大站。1969年11月,撤销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八大站”,相应地在工业战线、交通战线、邮电局、农林水战线、卫生战线(含文教、卫生)、商业战线、财税局、中国人民银行丰顺县支行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1973年3月,撤销丰顺县革命委员会的“四大组”及其内设机构,全面恢复委、办、行、局,共设31个局级单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81年机构增至43个,地区收回了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邮电局的管理权。1984年6月,县七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对县政府所属机构进行改革,调整为40个单位。
2005年县级行政机构设置。(1)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物价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酒类专卖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和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驻深办、驻穗办、供电局;(2)省、市属驻丰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电信局、邮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广东烟草丰顺县有限公司)、食盐专卖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丰顺支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丰顺县支行、中国银行丰顺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丰顺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丰顺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丰顺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丰顺县支行、信用联社、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丰顺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责任公司丰顺分公司;(3)县直属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广播电视台、科学技术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公路局、林业局、体育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丰顺分理处、发电管理局、乡镇企业管理局、供水局、房管局、旅游局、档案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管理储备局、二轻工业联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农业机械管理局、广播电视大学;(4)其他事业单位:丰顺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球山中学、第一中学、东海中学、华侨中学、龙山中学、龙泉中学、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院;(5)企业单位:商业企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陶瓷公司。
组成人员
丰顺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组成。
县长、副县长等领导人员由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人员,待领导人员选举产生后,在两个月内提请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每届任期五年。
行政职权
(一)执行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构
工作部门
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科工商务局统计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气象局
政府领导
现任领导
县长:罗达祥
副县长:张晓山、李志能、曾小丽、谢定雄、罗灏、周方前
历任县长
丘峰(1949.10—1953.3),广东丰顺人
卓玉峰(1953.3—1954.5),广东丰顺人
蔡泼(1954.6—1956.9),广东揭西人
陈坚(1957.1—1958.5),广东丰顺人
徐松(1958.5—1960.12),广东丰顺人
冯博明(1961.1—1967.5),广东丰顺人
卞兆干(1967.5—1968.4),湖南湘潭人
张惠群(1968.4—1969.3),广东揭西人
李俊宝(1969.9—1973.8),吉林浑江人
赵惟卓(1973.8—1980.10),广东澄海人
陈坚(1981.1—1981.5),广东梅县人
林江木(1981.5—1983.9),广东揭阳人
徐良(1983.9—1984.6),广东丰顺人
张运名(1984.6—1990.7),广东普宁人
陈绍雄(1990.6~1998.5),广东人
甘新玲(1998.5~2002.5),广东人
陈修想(2002.5~2003.3),广东人
陈维安(2003.3~ ),广东人
行政区划
丰顺县位于广东省东部、梅州市南端,毗邻潮汕地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清乾隆三年(1738年)建置。2018年辖16个镇、1个国有农场,行政区域面积2710.22平方千米。2018年末户籍人口739547人,常住人口494709人。
2000年全县辖24个镇(汤坑、附城、东联、北斗、汤西、汤南、埔寨、上八乡、下八乡、丰良、建桥、龙岗、潘田、仙洞、黄金、留隍、东留、茶背、大龙华、径门、潭江、潭山、砂田、小胜)和1个国营农场(埔寨农场)。
2003年9月,丰良、仙洞两镇合并为丰良镇,潭江、潭山两镇合并为潭江镇,上八乡、下八乡两镇合并为八乡山镇。
2004年10月,汤坑、附城、东联三镇合并为汤坑镇,留隍、东留、茶背三镇合并为留隍镇,大龙华、径门两镇合并为大龙华镇。全县设16镇、1场,下辖村委会261个(埔寨农场未计),社区居委会20个,自然村1956个。
2012年,丰顺县辖16个镇(埔寨镇、八乡山镇、汤南镇、汤西镇、汤坑镇、北斗镇、建桥镇、丰良镇、龙岗镇、潘田镇、留隍镇、黄金镇、大龙华镇、小胜镇、潭江镇、砂田镇)和1个国营农场(埔寨农场),263个村民委员会和14个居民委员会,县城设在汤坑镇。
办公地址
丰顺县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市政大道532号
参考资料
丰顺简介.丰顺县人民政府.2020-03-14
行政区域.丰顺县人民政府.2020-03-14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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