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拼音:yì)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带装饰的锯齿状长柄兵器,这种兵器是用在各种仪典上的礼器,后用于比喻礼仪、威仪,并引申指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又表示合乎正义的,用作修饰语。由此还引申指对事物或文字所作的合一而恰当的解释、意义,由合宜、合理引申指人之间在感情、言行方面合宜的联系、情义。义又指名义上的。
字源解说
“义”,繁体写作“義”,这个字出现较早,甲骨文(图1-3)金文都有发现。上部是“
羊”,下部是“
我”。西周金文(图4-6)承袭甲骨文,但“羊” “我”二旁已开始分离。战国文字“义”所从的“羊”常省作字符A或字符B,所从的“我”或讹作字符C,或作字符D、字符E,与“弗”字形近。马王堆汉墓帛书“义”或从羊、从弗,“弗”是“我”字的讹变。简体的“义”最早出现在元抄本《京本通俗小说》上,现代所用的简体字“义”产生于明清时代。早在宋元时,民间常借同音的“乂(yì)”代“義”。为了避免跟治理义的“
乂”相混,后来就在“乂”上增加一个区别性的笔画“丶”造成一个新的专用字“义”,简化字表采用了这个俗体字。
关于“义”的构型和本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解说:
1、会意字兼形声字。羊是古代祭祀时常用的祭牲之一。在古人的观念里,羊确实可以成为美善的象征。所以,“義(义)”字造字原意为祭祀仪式。“我”在此是声符(“义”与“我”上古音同属疑母歌部),表示读音与此接近。还可以认为“我”是那个祭祀的人。“我”本来是指一只有棱有角,还具有锯齿状的刀刃的兵器,后假借作第一人称的代词,指自己。
2、象形字或会意字。“我”原指一种长柄的兵器,这种兵器在战场上不太灵便顺手,但在仪仗队里用得上,所以在部族祭祖时,除了供上羊头之外,还有手握“我”的武士作仪仗队。从图1的甲骨文看,“义(義)”所从的“羊”和“我”共用一竖画,像是顶部有羊角形装饰的“我”。这个上有“羊”,下有“我”这仪仗的“义(義)”字,作用在于“仪”,“义”本义即为威仪、礼仪。
祭祀仪式只是礼仪中的一种,是义造字时选择的对象,因而用来表示所有的礼仪。《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上》引王念孙曰:“义,读为仪。”沈玉成译:“朝觐是用以纠正排列爵位的仪式,遵循老少的秩序。”在古书中,“义”表示威仪的本义后来让位于“仪”。“仪”是“义”的后起分化字。
“义”有合适合宜的意思,这一用法假借自“
宜”。《礼记·中庸》说:“义者,宜也。”按《礼记·祭义》:“宜者,宜此者也。又表记道者也。”注云:“义也,谓断事以事宜也。”《释名·释言语》:“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义”由合适合宜的意思引申为合理的主张思想、应该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即“仁义”。如《论语·微子》:“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述而》:“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在古代儒家的学说中,“义”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一切思想或行为最高的乃至唯一的准则,人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于义。孔子和孟子都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孔子《论语·里仁》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更认为一讲利,就必然危害义。中国人自古就有重义、尚义的传统,正因如此,汉语中的“义”字被赋予了“正派”“公正”“正当”等美好的含义,甚至具有“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这样崇高的意义,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标志之一。
“义”由思想行为的准则引申为普遍的道理、意义。如古人把《春秋》中宣扬的是非善恶称之为“春秋大义”。普通字、词、句的意思也称“义”。“义”表示“意义”这个意思出现较晚,大约在汉朝之际。孔安国《尚书序》:“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孔颖达疏:“考文而云义者,以上下事义推考其文,故云义也。”以后逐渐成为“义”的主要义项之一,并一直沿用至今。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近义辨析
义—意
“义”与“
意”都有多种含义和用法,与语言表达有关,都可以表示意思、意义。区别在于:“义”强调客观存在的事物的结构机理,而“意”是主观对“义”的认识或理解。如“意在言外”,“意”指深刻的意思或真意;“望文生义”,“义”偏重词句的确切含义。“诗意”,指诗内包含的内容和意境;而“诗义”则指诗的具体含义。同理,“含意”是指诗文、说话的深层意思或言外之意,范围宽广;而“含义”则指词句所包含的意义,意义狭窄,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写作“涵义”。
古籍训释
说文解字
【卷十二】【我部】宜寄切(yì)
义(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①
羛,《墨翟书》义从弗。魏郡有羛阳乡,读若錡②。今属邺,本内黄③北二十里。
〖注释〗①从我、羊:徐锴《说文解字系传》:“羊者,美物也。羊,祥也。此与善同意,故从羊。”②“魏郡”句:汉置魏郡,故治在邺县,在今河南临漳县西南四十里。③内黄:即今河南内黄县。
说文解字注
“己之威义也”注:言己者,以字之从我也。己,中宫,象人腹,故谓身曰己。义,各本作“仪”,今正。古者威仪字作义,今仁义字用之;仪者,度也,今威仪字用之;谊者,人所宜也,今情谊字用之;郑司农注《周礼·肆师》:“古者书仪但为义,今时所谓义为谊。”是谓义为古文威仪字,谊为古文仁义字。故许各仍古训,而训仪为度。凡仪象、仪匹、引申于此,非威仪字也。古经转写既久,肴杂难辨,据郑、许之言可以知其意,威义古分言之者,如北宫文子云:“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义。”《诗》言“令义令色”“无非无义”是也。威义连文不分者,则随处而是,但今无不作仪矣。《毛诗》:“威义棣棣,不可选也。”传曰:“君子望之,俨然可畏,礼容俯仰各有宜耳。棣棣,富而间习也。不可选,物有其容不可数也。”义之本训谓礼容各得其宜,礼容得宜则善矣。故《文王》、《我将》、毛传皆曰:“义,善也。”引申之训也。
“从我,从羊”注:威仪岀于己,故从我。董子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谓仁必及人,义必由中断制也。从羊者,与善美同意。宜寄切,古音在十七部。
“羛,《墨翟书》义从弗”注:《墨翟书》,《艺文志》所谓《墨子》七十一篇也,今存者五十三篇,义无作羛者,盖岁久无存焉尔。从弗者,盖取矫弗合宜之意。
“巍郡有羛阳乡,读若錡”注:此以地名证羛字,又箸其方音也。凡古地名多依䚻俗方语,如莲勺呼辇酌,卑水呼班水,鮦阳呼纣阳,大末呼闼末,剡呼舌剡反,郦呼蹢躅之蹢,曲逆呼去遇,如是者不可枚数。羛阳读若錡,同也。然注家皆读羛阳,虚宜切,与錡音稍不同也。
“今属邺,本内黄北二十里乡也”注:按,此十二字,乃后人笺记之语,非许语也。邺、内黄皆魏郡属县,羛阳乡本在内黄北二十里。司马绍统《郡国志》曰:“魏郡内黄有羛阳聚。”刘注:“世祖破五校处。”《光武纪》:“大破五校于羛阳降之。”李注:羛阳聚属魏郡,故城在今相州尧城县东。诸本有作茀者,误也。《左传》:“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卒于戏阳。”杜注:“内黄县北有戏阳城。”按,汉、晋皆在内黄北,魏《地形志》无内黄县,当是併于邺,则羛阳亦在邺矣。故知必后人笺记语也。戏、羛音同许宜反。《左氏传》有戏阳速,则戏阳又为氏姓。
广韵
宜寄切,去寘疑 ‖我声歌1部(yì)
义,仁义。《释名》曰:“义者,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又姓,汉有义纵。又复姓,西戎义渠为秦所灭,后因氏焉。汉有光禄大夫义渠安国。
康熙字典
【未集中】【羊部】义;部外笔画:7
《
广韵》《
集韵》《
韵会》并宜寄切,音议。《
说文》:己之威仪也。从我羊。注:臣铉等曰:与善同意,故从羊。《释名》: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义。
又《说卦》传: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又《容斋随笔》:人物以义为名,其别最多。仗正道曰义,义师,义战是也。众所尊戴曰义,义帝是也。与众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义髻,在衣曰义襴,义领之类是也。合众物为之,则有义浆,义墨,义酒。禽畜之贤者,则有义犬,义乌,义鹰,义鹘。
又义渠,戎国地。《史记·秦本纪》:伐义渠,虏其主。注:宁广二州,春秋及战国时为义渠,戎国之地也。
又姓。《前汉·酷吏传》:义纵,何东人。
又与谊同。《前汉·董仲舒传》:渐民以仁,摩民以谊。
又与仪通。《前汉·邹阳传》:使东牟朱虚东褒义父之后。注:应劭曰:邾仪父也。师古曰:义读曰仪。
又与宜同。《韵补》:周官凡杀人而义者,《史记》君义嗣,并鱼羁切。
又《韵补》叶牛何切。《周官》注:仪作义,古皆音俄。《古文尚书》:无偏无陂,遵王之义。陂音坡。◎按,《说文》在我部。今从《正字通》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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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