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是1955年成立的组织,为开创我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不懈的努力。
机构简介
1955年7月3日,九三学社
杭州直属小组成立,有社员5人,九三学社在浙江正式建立了组织。1957年5月,同时建立了九三学社
浙江省工作委员会和杭州分社,当时有社员181人。1984年10月,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成立。社省委历任主委为陈立、朱祖祥、阙端麟、冯培恩。2007年5月,召开了九三学社浙江省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九三学社浙江省第六届委员会,
姒健敏当选主委。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共有11个省辖市委员会,6个县级(市、县、区)委员会,339个基层组织,7683名社员,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社员占98.5%。
历届社省委把参政议政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积极参加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情况通报会,为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担任各级
人大代表和
政协委员的社员有700余人次。2003-2007年,在省政协大会上,共提供团体提案54件、委员个人提案276件,有10件提案被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和重点提案。有4件提案被收入《把握人民的意愿》和《国是建言》两本书中。《实施环杭州湾区域发展战略,迎接
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提案被列为2003年省政协大会的一号提案,受到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省接轨上海推动长三角地区合作起了积极作用。《关于浙江省民工问题的调查报告》上报社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后,章猛进副省长作了批示,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5年中,共编发信息815篇,获国务院及省领导批示8篇,被全国政协采用31篇,社省委获得社中央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4次、三等奖1次,省政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2次,三等奖3次,获省委统战部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1次。
社省委历来重视自身建设,坚持每年举行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至今已召开了23次,每次会议结合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多形式的时事政治和形势教育。每年年初举行组织工作会议,加强对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5年中,有4位同志通过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每年都选送中青年骨干社员到中央和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培训学习。通过组织调整、规范制度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了基层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在2005年社中央召开的建社60周年庆祝大会上,我省有6个基层组织荣获先进基层组织称号、74名社员被评为优秀社员。
我省社员为科教兴国、兴省作出了较大贡献。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今,我省社员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3人次,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7人次,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156人次,还有多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省社员中有
博士生导师60余人,不少社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是全省有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在我省科研、教学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社会服务工作在逐步拓宽工作领域。2002年至今,社省委共举办科技报告会、科普讲座和科技培训课60余场次,听众达1.6万多人次。2004年以来,每年都参与省政府举办的“山海协作工程”系列活动,受到省委领导的好评,2005年被浙江省政府评为“山海协作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开展扶贫助教活动,以捐资助学、捐助教学设备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丽水黄村乡九三中心小学、仙渡九三中学和曳岭九三中学的资助。目前,共有帮扶结对学校5所,资助贫困中小学生86人。社省委积极组织开展国际科学和平周的有关活动,连续5年被社中央评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组织奖。
在社中央和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新一届社省委领导集体正在团结带领全省各级社组织和广大社员,为开创我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不懈的努力。
2024年1月13日,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成立数字经济专委会,为浙江提供“数智”支撑。
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省委工作委员会是在常委会领导下,组织社员和所联系的群众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
第二条 工作委员会应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组织委员及有关社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学习社章、社史和统战理论,增强参政党意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出力。
第三条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理论研究是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委员会应围绕社省委的中心工作,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组织实施有关工作任务,并就国家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药卫生、民主和法制、和谐社会、祖国统一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和社史研究活动。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社省委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调整。
第六条 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由社省委主委会议提出,常委会议研究任命。根据工作实际,主任、副主任、委员必要时可以届中调整,通过组织程序任免。
第七条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各工作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在杭省直属基层组织推荐的热心社务工作、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活动能力的社员组成,为了便于省市工作的互动,更好地发挥作用,部分工作委员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可以邀请市委会的相关社员参加。
第八条 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社省委的一些重要会议。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工作委员会应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应围绕社省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做好工作总结。
第十条 社省委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联席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探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工作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应充分发扬民主,组织调动委员和广大社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成员中提出来的各种不同意见,进行研究分析,最后形成本工作委员会的意见,上报社省委。
第十二条 以工作委员会名义形成的正式书面文件,须经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并上报社省委研究审定后签发。
第十三条 工作委员会由社省委机关对应的职能部门联系,并指定机关专职干部担任联络员,为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应作出年度预算,根据工作需要,由社省委主委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九三学社浙江省常务委员会。
机关各部
办公室
1、主要职能:
负责社省委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印鉴及文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等会议有关文件的准备、记录及有关报告的起草;负责社省委的年度工作总结、有关会议纪要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经费的开支、使用管理;负责社省委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局域网的维护及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使用调度、物品购置、办公设备的维修工作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外地来访同志的接待及信访事宜的处理。
组织部
1、 主要职能:
指导、协调全省组织发展计划,做好新社员的审批、备案、呈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所属各级组织的换届及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负责社员的培训、机关干部带职学习的管理;负责全省社员社籍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社省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工资及日常考勤工作;了解掌握全省社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实职及“特约人员”等情况;负责省直属基层组织工作,指导各市基层组织的工作。
宣传部
1、 主要职能: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提出社省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负责所属各级组织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宣传报导社内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社省委中心学习组、机关学习组的计划制定和执行;负责《浙江九三》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社省委各类会议和活动摄影、录像和录音工作;建立社省委网站(网页),搞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有“三胞”关系社员的联络工作;做好社省委“文澜艺苑”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
科教部
1、主要职能:
组织全省各级组织和社员开展科教服务、支边扶贫、科技兴农、办学、医疗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社组织智力支边和科技扶贫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省委所属学校及有关直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指导和推动“九广合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了解全省各级社组织兴办的科技、医疗、学校等科教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的情况,加强对经济实体的领导,推动业务开展;加强与省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三个对口部门的联系;做好对社省委捐资扶助的三所希望学校的支援工作。
调研室
1、主要职能:
做好社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参谋,提出参政议政工作计划和思路;协调并推动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完成社中央和社省委布置的调研任务,负责落实调研课题招标工作和政协会议参政议政材料;组织省政协委员参观考察活动,加强与担任政府实职的社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的工作联系;协助做好提案办理和提案答复的回复工作;加强与社中央、社的其它省市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参政议政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及反馈工作;组织“议政日”活动和专题座谈会;负责社省委提案委员会联络工作;负责社省委各类会议有关参政议政材料撰写和组织工作;配合机关各部室做好工作。
领导成员
现任领导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会副主委:
马永信、
方向明、
范柏乃、
丁晓燕、
陆绍红、
李占荣、
张立央(女)。
历任领导
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历任主委为陈立、
朱祖祥、
阙端麟、
冯培恩、
姒健敏。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获得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授予“九三学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选入2018—2020年参政议政先进集体名单。
2021年12月,被授予202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