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性学作为生物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物种在自然环境中的进化的、有意义的行为。
习性学理论开始于本世纪30 年代欧洲动物学家Konrad Lorenz和Niko Tinbergen 的研究,他们把动物看作是生活在特定的生态完位中的主动的有机体,而非
行为主义学派所认为的由刺激所激发的被动的有机体,他们所研究的物种多种多样,有小鸭、蝴蝶和刺鱼等。到了50 年代,心理学家Eibl-Eibesfeldt和John Bowiby把习性学与心理学正式联系在一起,对人类的行为特别是儿童的行为发展进行习性学的解释。近几年习性学已与比较心理学融为一体,在北美洲形成一种新的综合。可以说习性学理论在心理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广。
习性学理论的核心
经典的习性学理论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观点,即物种的先天行为、进化论的观点以及学习的预先安排倾向(Predisposition)。
物种的先天行为
物种的先天行为指的是某一物种的所有成员基本都具有的行为,受基因所控制,在特定的环境中表现出来。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① 在物种的各个个体身上表现出不变的行动序列;② 无需早期经验的存在;③ 对物种具有普遍意义;④ 一旦建立之后,作为经验和学习的结果,它是相对不变的。
比如,鸣鸟在性成熟期总是发出同样的声音,尽管他们以前从未听见物种的其它成员发出过这种声音。此外,先天行为并不一定是出生时就出现的行为,它可能是在特定环境中出现的,也可能是作为身体成熟的结果,与先夭行为相对比,黑猩猩用木棍作为工具的行为是经验的结果,是一种习得行为。
习性学家认为主要有三类先天行为,反射、趋性和固定动作模式。反射,即简单的刺激反应。比如,把新生儿放入水中,他就会游泳;把他放在地上,他就会走路;把一个手指放在他手中,他会紧抓住不放。趋性(向性) ,即动物有机体趋向某一特定刺激的能力。飞蛾扑火便是一种趋性。固定动作模式,即以固定、定型的方式发生的某些行为序列。主要表现为吃、交配、保护物种免遭伤害等有助于物种生存的行为。比如,松鼠埋松果,蜘蛛结网,鸟跳求爱“舞蹈”等。这些先天行为是物种长期进化的结果,有其生存和发展上的重要意义。
进化论的观点
从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点来看,每一个物种包括人类都要解决由环境造成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如何避免野兽的伤害,如何获取食物,如何繁衍后代。习性学家强调某种行为如何促进物种对环境的适应,也就是哪些行为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哪些适应环境变化所形成的新行为有利于通过基因传递给下一代,形成了在一代又一代的种群中越来越普遍的行为。
学习的预先安排倾向
学习的预先安排倾向包括
敏感期和一般或特殊的学习能力两方面。
敏感期指的是动物在生物学上做好获取新行为准备的特定时期。在这一时期动物容易对特定的刺激作出反应。Lorenz发现的小鸭
印刻现象便是发生在敏感期。Loren认为印刻是不可逆的,如果小鸭在敏感期对人或其它物体产生了印刻,那么它真正的母亲在敏感期之后出现,小鸭就不会对其母亲产生印刻。
人类的发展中也存在敏感期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知道3、4岁是儿童语言发展的敏感期,“狼孩”因为在语言发展敏感期得不到人类语言的刺激,以后回到人类社会要恢复语言功能就非常困难。敏感期的概念在
发展心理学中还有更广泛的含义,如许多早期发展研究者都强调早期经验对成人行为的重要性,所有阶段理论都主张某一阶段的儿童对一定的经验特别敏感。此外,在胚胎发展中也存在敏感期问题,如孕妇服用的某种药物对胎儿是否有影响取决于其发展的阶段。
学习的预先安排倾向不仅体现在敏感期,也体现在物种的一般学习能力或特殊学习能力上。特别是在人类中,经过长期进化,遗传了众多学习经验的一般能力,如能够灵活思考的
中枢神经系统,可执行各种行为的手,以及允许符号思维和口头交流的语言系统等等。除此之外,不同的物种还有其特殊的学习能力。例如,大马哈鱼可以记住出生地的水的气味,而在以后返回那里产卵;生活在洞穴中的老鼠走迷津的速度比青蛙和苍鹭快,人类婴儿早期的发育在全世界都一样,即使天生聋的婴儿也会晰晰呀呀个不停。
发展心理学中的习性学观点
JohnBowlby的依恋理论
英国心理学家John Bowlby首先把习性学引入发展心理学家的视野中。他提出了婴儿-照顾者
依恋理论,认为婴儿和照顾者之间的早期社会“ 依恋” 是正常发展的关键。正常情境中依恋关系表现为父母离开时的抗议,父母返回时的微笑或晰呀声等欢迎行为。人类新生儿通过微笑等象征符号来表达自己的需要,鼓励成人接近他,就象小鸭的印刻行为是为了维持与母鸭的接近一样。有许多证据表明符号行为是先天的,如天生盲、或又盲又聋的孩子也能在出生后六星期获得和正确婴儿一样的社会性微笑。根据Bowlby 的看法,婴儿和成人的行为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同步的“依恋行为系统”,即这个系统的任何一方都会预期到对方将以一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应。如孩子预期父母会对自己的哭作出反应;而父母到来给孩子喂食,预期孩子会发出满意的晰呀声。Bowlby的研究还提出,婴儿早期的依恋行为可能影响其一生的生活。他认为,在婴儿最初三年的生活里,主要任务就是经过四个依恋发展阶段对另一个人产生依恋感(一般是母亲或类似母亲的其他照顾者),如果没有这一过程,那么这个孩子就有可能在今后与他人的交往中产生严重的人格问题。Bowlby (1980) 把他理论中的某些观念与
信息加工理论相结合,认为儿童早期不良的社会关系、压抑的情绪状态以及思维的紊乱,均可通过选择注意和选择遗忘来加以解释。如果一个幼儿被唤起的依恋行为一直得不到回应,他最终会拒绝接受正常情况下将激起依恋行为的思想意识或情感。
Bowlby的依恋理论包含许多习性学理论的特点。首先,作为进化产物的特殊物种的反射和固定行为方式确保了母亲与孩子的接近。它强调依恋是先天行为,而不是后天食物等刺激强化的结果,因为即使母亲打婴儿,婴儿对母亲的依恋也是存在的。其次,习性学不仅强调孩子对父母的作用,也强调父母对孩子的作用,成人的照顾反应是生物学上预先安排好的,可以由婴儿的符号行为所诱发,也可由婴儿的形象所诱发,因为人类的婴儿和其它哺乳类的婴儿一样,都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面颊,非常讨人喜欢。
婴幼儿依恋的有关研究
受Bowlby的影响,以后许多发展心理学家都开展了依恋方面的研究。Klaus和Kennell(1976)的研究发现婴儿出生的最初几小时可能是依恋的敏感期,与鸟类的印刻敏感期相类似。在敏感期内母亲与婴儿的接触可能影响孩子将来的智力发展水平。Bowlby (1969)还指出母亲敏感性是婴儿安全型依恋形成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当婴儿体验到母亲对自己发出的信号作出迅速的反应时,母婴之间积极而又愉快的相互作用将得以保证,一种安全的依恋关系将发展起来。那么是否父母的敏感性的确是婴儿和父母之间安全型依恋发展的重要条件呢?Ainsworth及其同事(1978)的研究表明,不论是在陌生情境还是在熟悉情境中,母亲行为与婴儿依恋的安全-焦虑维度普遍相关,而且表现为对婴儿发出信号的敏感性反应。
尽管有许多研究指出,婴儿先前在家里的经验确与他们在陌生情境中的行为有关,人们对陌生情境中依恋关系的父母前提条件仍持怀疑态度,因为不清楚哪一种特定的母性行为构成对安全型依恋的重要作用。Wolf和Ijzendoorn (1997)发现,在非临床情境中敏感性是安全型依恋的一个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特殊环境因素,家庭中发生的应激事件等等均可能影响安全型依恋的发展,如低阶层父母的家庭生活压力可能压制了他们的敏感性。Daviesh和Cummings (1994) 提出,无法解决的婚姻冲突对孩子
情绪安全性有负面影响,尽管母亲对孩子的相互作用是敏感的。还有不少研究提出,婴儿出生第一年非母亲的看护可能不利于婴儿对母亲安全型依恋的形成。美国国家儿童健康与人类发展研究所(NICHD) (1997)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儿童看护本身对母婴依恋的发展既不构成威胁,也没有什么益处,但母亲的敏感性对此却有显著影响,当较低的母亲敏感性与看护不周,多于最低限度的儿童看护或多于一种的看护安排相关联,将导致婴儿无法发展
安全型依恋。
同伴相互作用的研究
发展心理学中另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同伴相互作用,也可用习性学的观点加以解释。我们知道,非人类的灵长目动物其群体组织的基本特征是等级统治,它体现在权利、食物或配偶的分配和获得中。Starger等人的一项研究发现了儿童的同伴交往中存在着类似等级支配的关系。两个儿童之间经常产生的社会冲突有三类,包括身体攻击、威胁、争夺物品或位置;对这些冲突的反应,从忍受,寻求帮助,反击,放弃物品或位置;到不作出反应。研究结果表明,稳固的等级统治减少了群体中的社会冲突,而刚刚形成群体的人员冲突的发生率较高。
陈欣银等人在一项幼儿同伴交往的跨文化研究中检测了幼儿获得资源的行为,实验中四个孩子为了能尽兴玩一种特殊玩具,需要采取抢夺、恳求、攻击、阻碍、合作等多种行为,而孩子的性别、年龄、与其它孩子的熟悉程度,以及气质特征,是决定孩子采取何种行为,在游戏中是否居于支配地位的主要因素。无论中国还是加拿大儿童都存在类似的行为方式。Charlesworth(1988)则试图说明儿童获得资源的方式与动物有某种相似。都需要通过
攻击、威胁、欺骗、或者合作等方式来最终获得资源。此外,所需资源的类型也是随着发展而不同的,如婴儿最需要获得的是食物和注意,学龄期最需要获得的是资料与手段。Charlesworth的研究还告诉我们,儿童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个别差异决定了有些儿童的适应环境、获得资源方面的优势,另一些儿童则在争夺资源、适应环境中处于劣势。
此外,许多依恋研究也发现,
同伴关系与依恋相关,比如,与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相比,安全型依恋儿童往往能从陌生的同伴那里获得更多友好的表示,更有可能受到同伴的喜爱。
简评
纵观以上所述,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习性学对儿童发展的解释与以往的理论相比,有其独到之处。大多数发展心理研究着重探讨行为的直接原因和个体发生的原因,前者如婴儿饥饿就哭,吃饱了就笑。后者涉及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问题,如同卵双生子与一般的兄弟姐妹相比,存在更多的相似之处,此为遗传基因作用的结果,但是在不同环境中长大的同卵双生子,其将来的生活轨迹可能截然不同,这又是环境的作用。遗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导致儿童生命历程中的种种行为变化。
习性学对发展的解释则着重于行为的
机能及种系发生的原因。某种行为的机能是什么? 其生存的价值究竟何在?婴儿由于饥饿而哭,哭的直接结果便是唤来了照顾者,其生存价值便在于婴儿将会得到照顾者的关心,可以免受威胁生命的危险。儿童在同伴交往中学到了攻击、撒谎、奉承、帮助、分享等技巧,其结果是为了获得某种资源(如玩具等),其生存价值却在于能更好地适应将来的环境,为在竞争社会中立稳脚跟打下良好的基础。
习性学重视在种系发生的背景中探求行为的原因。如,习性学家研究发现,黑猩猩的点头、握拳、接吻和拥抱的动作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儿童有时在玩耍中需要作出决断时,表现出眉毛下垂的表情,其它灵长类动物也常出现这种表情。种种事例均表明人类和黑猩猩等灵长目动物有种系发生的渊源。习性学这种在种系发生的背景中比较分析问题的方式,对于我们理解有机体与环境是一个整体的系统,更好地解决发展过程中先天和环境复杂的相互作用是很有帮助的。
但是习性学理论毕竟是一群动物学家和生物学家发展起来的理论,强调的是动物为了适应周围的自然环境,为了整个物种的生存而逐渐形成并代代相传的行为,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生理和安全需要,根据Lorenz的说法,是驱力状态的满足。
Bowlby把习性学理论引入发展心理学领域,强调的是固定行为模式和随环境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变化的行为系统,婴儿-照顾者的社会依恋便是由固定行为模式构成的行为系统。但人类又与动物不同,他是积极主动的个体,要利用在社会环境中习得的各种知识技能去应付环境和改造环境,而不是单纯生物学意义上的为了生存。
同样是在偏僻的山村里长大的孩子,一个因为学业上的成功有机会到大城市去深造,并在城市生活中依靠自己的拼搏谋得一个恰当的位置;另一个则可能由于学业上的失败或家境困难等因素而中途缀学,以后的生活目标便是种好家中的几亩地,用不着多少知识技能也能平平静静地将日子过下去。显然这两个孩子的不同行为不是种系发生或生存价值所能轻易解释得了的。
因此,发展心理学家可以利用习性学理论解释发展过程中的某些现象,但不能用来解释所有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
皮亚杰有关儿童环境适应的论述,
艾里克森有关个体发展阶段的理论,
弗洛伊德学派对人性的分析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