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乡大夫,掌“国”中(郊内)一乡的政教禁令,“国”中兵役、劳役征发,推荐贤能,年终对乡吏的考核。国家遇大事要征询意见,则率其乡人至外朝;遇急变,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春秋时各国皆设此类官职,齐国称为“
乡良人”,见《国语·齐语》:宋国称为“
乡正”,见《左传·襄公九年》。参见“乡师”。
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地官府所属有乡大夫,每乡一人,下大夫正四命,下有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东周以后,乡遂对立的制度已不存在,北周附会古制,以
王畿百里为乡,百里之外为遂。乡大夫等官即置于王畿百里以内地区。
《周礼·地官》自
州长以下,有
党正、
族师、闾胥、
比长;
县正以下,有
鄙师、
酂长、
里宰、
邻长。此即乡官之制。汉因秦法,以秩、有三老、
啬夫、
游徼等为乡官,佐县之令长治一乡之事。其治事之处亦称乡官,《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乡官,乡所治处也”。汉以后尚有其制。北魏太和中,李冲请依古制,五家立一
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均取乡人强谨者任之。北周亦有党、族、闾、里正长之职。
隋文帝时始尽罢州郡乡官。顾炎武谓汉乡官多忠信老成之士,贤才往往出于其间,与后世以奸猾之徒充当官府差使者不同。
《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乡师,设下大夫四人,所属有上士、中士、
旅下士等人员。掌管所治之乡的教化,监督各级官吏的政绩,稽核人口数字及老幼贵贱废疾等情况,并听其狱讼。西周春秋时有“国”和“野”对立的乡遂制度,郊内为“乡”,是“
国人”居信的地区;郊外为“
遂”,为“野人”居住之地。周王的直辖地区有六乡六遂,诸侯如鲁有三乡三遂。乡师四人,每二人共掌三乡。六乡分左三乡、右三乡,故乡师分而治之。
《国语·齐语》:“正月之朝,乡长复事。”
韦昭注:“乡长,乡大夫也。”《墨子·尚同中》:“乡长,固乡之贤者也。举乡人以法乡长,夫乡何说而不治哉!”
《新唐书·刘义节传》:“ 隋 大业 末,﹝ 义节 ﹞补 晋阳 乡长。”《清史稿·食货志一》:“ 卓哩克图 、 冰图 二旗所招垦户,亦均编甲社,置乡长焉。” 方之 《乡长买笔》二:“乡长徐文贵的女人到会特别早。”
1、《左传·襄公九年》:“二师令四乡正敬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
盘庚于
西门之外。”
杜预注:“乡正,乡大夫。”《
逸周书·大匡》:“赋洒其币,乡正保贷。”
朱右曾校释:“乡正,乡大夫也。《
春秋传》曰:使四乡正敬享。保而后贷,防奸欺也。”参见“ 乡大夫 ”。
3、
许地山《缀网劳蛛·枯杨生花》:“我又不是沧海底乡正,不一定就能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