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
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是在召开常委会前,由书记召集几位副书记沟通意见,
酝酿、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的一种形式,它不是一个决策层次。因而,不能用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
常委会在讨论问题时,不应先行公开书记办公会议商议的意见端出,以免
影响其他委员发表意见。如果多数常委的意见与书记办公会议商议的意见不一致,应当放弃书记办公会议的意见,采纳大家的意见。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议事范围是:(1)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2)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3)交流日常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