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六类
资产评估职业之一,是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持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是二手车鉴定评估职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培训招生对象
开展以旧换新业务的汽车经销商;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交易中心(市场);资产评估机构;企事业单位有关车辆检测鉴定、抵押、典当、理赔、维修等相关从业人员,各相关职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等。
报考人员要求
高级/三级
年满2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
1、8年以上二手车行业从业经验;
2、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后并继续从事相关工作者;
3、具有
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毕业证书。
中级/四级
年满18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
1、2年以上汽车行业从业经验;
2、具有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高中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汽车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汽车相关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中等专科院校以上机动车专业和评估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联系从事汽车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
6、具有大专以上非机动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汽车相关行业2年以上;
7、具有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年以上。
培训形式和内容
依托科学的教学资料和大学汽车专业知名教授、国内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专家及行业内资深人士,采用先自学后集中面授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职业认证培训主要依据《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规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讲解汽车基本原理、汽车构造、机动车使用寿命、旧机动车鉴定估价概述、旧机动车评估的基本方法、二手车评估学原理、二手车手续检查、机动车交易、汽车新技术、汽车技术状况的鉴定、旧机动车的估价、汽车常见故障对车辆技术状况的影响、旧机动车收购估价与销售定价、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信息系统、事故车的识别和估价、有关政策法规等。
证书颁发
培训学员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报名办法
报名须经本人同意,根据本职业特点和从业人员实际情况,可由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学历复印件一份、驾驶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蓝底两寸证件照片4张,另附电子版。报名表提交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确认,并安排培训考试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