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2)》整理出版过程中,得到了省委副书记刘树生、省人大常委副主任王连芳、省民委副主任杨丽天、云南大学教授杨兆钧、云南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宋恩常等同志的关心、支持;得到了
马维良、西天锡同志帮助审编;还得到了省民委、州民委、《大理报》社、巍山县人大常委会、
云南民族出版社、《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组和大理新华印刷厂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云南回族社会历史调查(2)》才得以在短时间内出版和读者见面。
云南回族先民分几个历史时期来自阿拉伯、波斯、中亚、西亚和我国的西北、中原、江南等地。据昆明南城清真寺碑刻、《新唐书》、《云南通志》、《元代云南史地丛考》等史籍记载:回族先民,即阿拉伯、波斯等地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进入云南最早始于唐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宣告了民族压迫制度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颁布后,在回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寻句、巍山建立了与彝族联合的自治县,在杂散居地区成立回族乡(镇)9个,与兄弟民族共建的民族乡4个。回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平等权利受到了尊重和保障。
杜文秀起义失败后,清朝政府对巍山回族地区发布的两个告示一个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