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是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主要职责
1、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全省
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2、起草有关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3、分析、研究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领导、指导、
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侦查和处置全省重特大案件、重特大
治安事件和骚乱。
5、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省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7、领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8、指导、监督、考察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
看守所、
拘役所、治安
拘留所、
强制戒毒所、
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9、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指导、监督、参与维护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参与对
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11、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的行动技术、信息技术、
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15、指导、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6、组织、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7、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机关
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8、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建设,对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9、组织、指导、开展同外国、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往与合作。
20、承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上级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公安厅“大接访”接待来访群众
现任领导
荣誉称号
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被国务院授予 “模范禁毒支队”荣誉称号
开远市公安局强制隔离
戒毒所被国务院授予“模范戒毒所”荣誉称号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8日,云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察侦查处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9月8日,该集体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20日,被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17日,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2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云南省公安厅“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大数据中心入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2年4月,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武大队内勤中队入选2022年度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2年5月,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53106艇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2年5月,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工作专班在冬奥会冬残奥会安保工作中受到集体二等功表彰。
2022年9月,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船艇支队四大队(53105艇)入选云南省第七届记一等功集体名单。
参考资料
云南省公安厅公告.云南省公安厅官网.2017\u5e741\u670827\u65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