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
云南省粮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和省级储备粮管理。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海文达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国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官悠房
内部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会务、接待、信访、安全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
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建议并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相关监督检查;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调控处(财务处)
拟订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省级储备粮总体布局、收购、动用、轮换计划以及地方储备粮最低规模的建议;组织协调省内外粮食产销合作,落实粮食进出口计划;拟订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承担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储备军供处
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省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省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受理初审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军队粮食供应管理任务。
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拟订粮食流通的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的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组织指导粮食行业的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云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和云南省粮食经济学会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主要职责
云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是:
1、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3、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粮食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参考资料
云南省粮食局简介.云南省粮食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4 13:07
目录
概述
领导班子
内部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