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贡
清代科举制度中对五类贡生的总称
清代科举制度中对五类贡生的总称.包括: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这五类都是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
含义
岁贡
各省廪生内按年资,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
恩贡
国家庆典或登极,按照岁贡名额加一次贡士之举。以当年正贡为恩贡,次贡作岁贡
拔贡
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十二年选拔一次,雍正乾隆年间曾短暂的改为六年一拔。拔贡经考察合格后,可充作知县教职。清史稿中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似乎拔贡拣选是和在同一个班次,甚至高于举人班次。
优贡
三年一选,由学政会同督抚考试,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廪生、增生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选中得优贡后,必须进京朝考一次,才可算作正式贡生。可是不能象拔贡那样直接选官,所以很多人不来参加朝考,优贡名存实亡。
副贡
各省乡试可以有副榜,五名举人加一名副榜,可作为贡生。
贡生(包括例贡)可以参加乡试,可以选择参加顺天乡试或者本籍乡试。顺天乡试按照是否在监、是否旗籍、南北边省籍贯等分为多种字号,人文荟萃之省,例如江南浙江湖广,参加顺天乡试取中的概率稍大一些。
五贡合格,可以直接任命为知县以下的小官吏。选官方法很复杂,要甄别名色,直清史稿选举志一:
五贡就职
学政会同巡抚验看,咨部依科分名次、年分先后,恩、拔、副贡以教谕选用,岁贡以训导选用。康熙中,捐纳岁贡,并用训导。雍正初,捐纳贡生,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既仍许廪生捐岁贡者,用训导;恩、拔、副贡年力富强者,得就职直隶州州判。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优贡就教,附岁贡末用训导。道光初,许满、蒙正途贡生就职,与满员通较年分先后选用。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乃许送考。惟特恩考职,不论监期满否。凡正途、捐纳各项贡、监生,及候补誊录、教习、校录,一体送考。其已就教、就职及捐职、袭世职者不许。初制,考职岁一举,贡、监一例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录用。乾隆元年,定考职以乡试年,恩科不考。恩、拔、副贡考列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原就教者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0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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