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国气象局2005年12月1日印发的《关于成立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气象局的通知》(气发〔2005〕259号),成立五通桥区气象局,实行
乐山市气象局和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乐山市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五通桥区气象局既是乐山市气象局的下属机构,又是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五通桥区气象局既要按照乐山市气象局的部署承担国家要求的气象业务,又要根据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气象服务。
机构地址
五通桥区气象局是受
乐山市气象局和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基础性、科技型、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管理五通桥区境内
气象监测、
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防御、雷电防护安全、气象行政审批、气象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
决策气象服务、
公众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法律法规、
气象科普宣传等工作。
机构位于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300号(菩提寺山顶)
历史沿革
1950—1956年,五通桥盐务局自办气象哨。
1956年7月,五通桥盐务局建立五通桥专业气象站,站址位于菩提寺山顶,东经103°48',北纬29°22',海拔高度421.6米。
1961年,
四川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调整台站机构的意见》,建议各专区、州本着“一县一站”(即一个县保留一个站)的原则,精简一批县属气象机构。1961年7月,五通桥专业气象站撤销。
1966年9月,五通桥区政府与乐山专区气象台在原址建立五通桥区气象哨。
1980年3月,乐山地区气象局接收五通桥区气象哨,更名为五通桥气象服务哨。
2001年12月,终止气象哨工作。
2004年8月,五通桥区委、区政府要求建立气象机构,2004年12月成立五通桥区气象局筹备组。
2005年12月,经中国气象局批准(气发〔2005〕259号),成立五通桥区气象局,地址位于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路128号(竹根镇政府内),属于
国家一般气象站,
区站号56388。
2012年5月,乐山新一代天气雷达投入试运行,雷达站号Z9833,五通桥区气象局和乐山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搬迁至原气象站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300号(菩提寺山顶,东经103°48'、北纬29°22',海拔高度421.6米)。
管理体制
1956年,由五通桥盐务局领导,
四川省气象局业务管理。
1958年,由乐山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乐山专区气象台业务管理。
1966年,由乐山专区气象台领导。
1971年—1979年,由五通桥区人民武装部、区政府领导,乐山地区气象局业务管理。
1980年,由乐山地区气象局领导。
2005年12月至今,五通桥区气象局实行由
乐山市气象局和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乐山市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
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
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负责乐山新一代天气雷达的运行、保障、维护和资料传输。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五通桥区气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现为一正两副。五通桥区气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农网中心、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五通桥区气象局编制10名,地方气象事业编制和国家气象事业编制各5人,其中国家气象事业编制5人由乐山市气象局在现有气象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2013年7月30日,根据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县级气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川气发〔2013〕114号),将五通桥区气象局纳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五通桥区气象局现有职工10人,其中国家气象事业编制7人。地方气象事业编制3人,今后随地方事业发展适当增加。新增人员应专业对口,原则上从气象大专院校分配吸收和气象部门选调技术骨干。
3、在组建五通桥区气象局的同时,五通桥区政府批准成立“五通桥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五通桥区农业气象中心”;将已成立的五通桥区农经网信息服务中心移交五通桥区气象局管理,其中心主任由局长兼任。三个地方气象机构的人员编制在五通桥区划拨的事业编制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