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很多学者都提出过亚健康的评价方法或
诊断标准,其中陈国元、陈青山、
刘保延、
陶茂萱等学者提出的评价方法或诊断标准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07年,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
亚健康中医临床指南》,从中医的角度对亚健康的概念、常见临床表现、诊断标准等进行了明确描述,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
国内对亚健康的研究多限于
横断面调查,使用的工具多为
自评量表或
调查问卷。这些调查涉及到教师、公务员、企业人员、社区居民、医务人员等不同人群。由于各研究采用的亚健康定义不统一、应用的调查问卷或量表不统一,各研究报道的亚健康
检出率差别也较大,大多在20%~80%之间。亚健康的检出率在不同性别、年龄、职业上有一定差异,与出生地、民族无关。一般女性的检出率高于男性,40~50岁年龄段较其他年龄段高发,教师、公务员高发。
导致亚健康的主要原因有:饮食不合理、作息不规律、睡眠不足、精神紧张、心理压力大、长期
不良情绪等。
临床表现多种多样,躯体方面可表现为疲乏无力、肌肉及关节酸痛、头昏头痛、心悸胸闷、
睡眠紊乱、
食欲不振、
脘腹不适、便溏便秘、
性功能减退、怕冷怕热、易于
感冒、眼部干涩等;心理方面可表现有情绪低落、心烦意乱、焦躁不安、急躁易怒、恐惧胆怯、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能集中、精力不足、
反应迟钝等;社会交往方面可表现有不能较好地承担相应的
社会角色,工作、
学习困难,不能正常地处理好人际关系、
家庭关系,难以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等。
③以人际交往频率减低,或
人际关系紧张等
社会适应能力下降表现为主。上述3条中的任何一条持续发作3个月以上,并且经系统检查排除可能导致上述表现的疾病者,可分别被判断为处于躯体亚健康、
心理亚健康、
社会交往亚健康状态。临床上,上述3种亚健康表现常常相兼出现。
有些学者认为,亚健康与国外的
慢性疲劳综合征是一回事,都是对以
慢性疲劳为主要特征的一组躯体心理症状的研究,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
美国是最早开展
慢性疲劳综合征(CFS)研究的国家。1988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
正式命名了“慢性疲劳综合征”并确定了定义。1994年,国际慢性疲劳综合征研究组(由美国牵头,
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研究者共同组成)对慢性疲劳综合征的
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
慢性疲劳综合征定义:临床评定的、不能解释的、持续或反复发作的、6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慢性疲劳。该疲劳是新发的或有明确的开始(不是终生的);不是持续用力的结果;经休息后不能明显缓解;导致工作、学习、社交或个人活动能力较以前有明显下降。
1 通过临床评定的不能解释的、持续或反复发作的慢性疲劳,这种疲劳是新发的或有明确的发病时间,非先天性的,不是由于正在从事的劳动引起的,经过休息不能明显缓解,且患者的
职业能力、受
教育能力、社交能力及个人生活等方面较患病前有
实质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