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业务中船公司凭
提单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的行为。具体过程是收货人将
提单交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经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签发
提货单交给收货人,然后收货人再凭提货单前往码头仓库提取货物并与卸货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交付货物的方式有仓库交付货物、船边交付货物、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
凭保证书交付货物等。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货主尚未确定具体的卸货港,待船舶开航后再由货主选定对自己最方便或最有利的卸货港,并在这个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是指在
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凭保证书交付货物是指,收货人无法以交出
提单来换取
提货单提取货物,按照一般的航运惯例,常由收货人开具保证书,以保证书交换
提货单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