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险是指承保
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产品质量保险的
保险金额一般是按保险标的的购货发票或修理费收据金额来确定。
保险期限因产品的性能、用途不同而异,一般是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质量保证期来确定。例如,电视机的质量保证期通常为3年。
(2)赔偿使用者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使用标准而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失和由此引起的
额外费用,如运输公司因汽车销售商提供的汽车质量不合格所引起的停业损失和继续营业而临时租用他人汽车所支付的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