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地方标准(简称“京Ⅴ”,相当于欧洲5号标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北京的车和燃油标准都已达到全球最高。单车排放比现行“国四”标准降低40%左右,这也是北京市从执行“国一”开始,第五次在全国率先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北京市自2013年2月1日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符合第四阶段标准轻型汽油车型,不再发布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
柴油车。
自2013年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符合“京Ⅴ”排放标准的车辆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北京市对机动车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
牌照的机动车,对在用车的使用不会产生影响。
有部分摇号未成功,因急于用车,在外地买车并上牌,然后办
进京证在京使用,想等摇到车牌后再将车辆转入北京。但若所购车辆不达标就无法“回京”。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执行新标准的范围是市场销售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在用车的使用没有提出限制条件,因此不会产生影响。已有北京牌照的国二手车在京交易不受影响,仍可上牌。但外地国二手车将不能转入北京。
有说法称,外地车在北京办理为期1年或半年的长期进京证时必须符合京排放标准,否则无法进京。交管部门称,该说法不实,申领长期进京证虽包含尾气检测项目,但此检测标准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