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称号获得者
获得人才称号的人人员
人才称号获得者,是指获得“人才称号”的人,是优秀人才的代表,高层次人才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
基本定义
人才称号获得者是优秀人才的代表。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扭转以“帽子”为牵引建设人才队伍的不良倾向。
使命责任
正确认识人才称号获得者的使命责任。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第一身份是教师
岗位管理
强化人才称号获得者岗位管理。高校要依法依规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服务合同
要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履行合同、承担任务、发挥作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增强合同约束力,推动人才称号获得者树立法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
高校要将国家人才计划与本校实际紧密结合,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要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套的条件保障。
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招聘规范
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
相关申报
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最新修订时间:2020-12-24 17:40
目录
概述
基本定义
使命责任
岗位管理
服务合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