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维祯,字庸足,淄川县东官庄村人。出生于穷苦人家,在明朝天启、崇祯年间,先后任户部、礼部、 刑部、兵部四部尚书,领北京兵部大司马衔。顺治皇帝下旨赐御葬,并亲笔御书茔林正面碑文:“赠 资政大夫、南京户部尚书、北京兵部大司马仇公维祯之墓。”并让
山东巡抚张玉衡亲自督建仇家石林。《淄博历史名人》简介
人物介绍
仇维祯(1577—1652年),字庸足,淄川区罗村镇东官庄人。仇维祯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成进士,尚未授官职,便于“圣上面前,哭诉金殿,因母受尽饥寒,养育之恩,应以孝道以报”。皇上感其至孝,乃准其归乡侍奉母亲。崇祯年间,先后授礼、刑、户、兵四科谏官给事中。
人物经历
崇祯七年(1634年),升任兵部郎中,再升南京户部尚书。当时仇维祯的母亲年逾八旬,仇维祯想要回家侍奉母亲,为其养老送终。再三上疏辞官,朝廷不允许。崇祯十三年(1640年),仇维祯转任南京兵部尚书。这时在家省亲的仇维祯想再次辞官不做,仇母坚决制止了他的打算。仇母说:“襄阳不守,襄藩过祸,国步维艰,正臣子陈力之日,安得顾其私乎?”仇维祯只好洒泪而别,去往南京。
南京在明朝初年是首都,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以后,南京作为留都一直保留了六部、都察院等一整套与北京相对应的中央机构。这种两京制度的特点是:皇帝和内阁大学士等决策人物都在北京,北京的六部等衙门是名副其实的中央权力机构;南京各衙门多为虚衔,公务清闲,任职官员被称为“吏隐”,但地位一般不低于北京相对应的衙门官员。在留都握有实权的是南京参赞机务兵部尚书、南京守备太监和提督南京军务勋臣。(顾城的《南明史》)据此说法,仇维祯的权力应该是很大的,但这时明朝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国家倾覆,危在旦夕。仇维祯不愿与明廷一起灭亡,为崇祯帝殉葬,他只在南京兵部尚书的任上待了很短的时间,就在这年的夏季,辞官回家。
明朝灭亡时,天下大乱。仇维祯为保护家乡父老,招募乡兵千余人,训练他们保家护乡。周围四乡依附仇家而居者达几千家,寇盗不敢扰掠,平安无事。乡人称他大德大孝,于今传颂。当时,曾有人向清廷诬告仇维祯在家招兵买马,图谋不轨。消息传至北京,经查为讹传,朝廷不予追究。顺治帝曾下诏以原官起用仇维祯,而仇维祯以年老力辞不就。顺治帝钦赐貂裘一袭,令以原官(兵部尚书)致仕。关于仇维祯辞官不就,民间有许多传说,大多荒诞不经。但都表明仇维祯了“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的人生信念。
明朝末年,淄博地区接连发生旱灾,赤地千里,饿殍遍野。据《淄川县志》记载:崇祯“十年牛疫,秋虸蚄(粘虫)生,害稼。”“十一年夏旱。”“十三年大饥,人相食。”“十六年夏,雨雹淤双沟之东,大者一,入地尺余,以席覆之不尽,如碌碡者甚多。”在这种情况下,仇维祯舍弃家财,救济百姓,真所谓毁家纾难。崇祯十三年,仇维祯晋京,沿路见尸横遍野,便拿出金钱,找人掩埋了若干遗骸。回至家乡,又拿出家中积粟二千石,赈济贫饥者,救活了数千人。他还令人收养弃婴,待庄稼收成后,其父母尚在者,将婴儿放还之。崇祯十六年,仇维祯在其别业辛店,正当东西六郡九道处,拿出家中资粟掩骸(埋饿死者)、煮粥、舍粟、育弃婴,与前次相比,多出了双倍钱粮,救活了数千人。这两次赈灾,将仇维祯为官积蓄的钱财捐用一尽,宦囊空空如也。当地官绅百姓称之为贤良。
生平事迹
原淄川通往临淄的古道旁边,东临漫泗河有一破落古寺,因为寺的原名已无人知晓,当地人便称之为“南官庄寺”。在寺西北丈许,有一孤坟,坟前有一座六棱石碑,碑顶上有一石雕和尚头。正面书有“和尚坟”三个大字。
据传说,和尚坟内葬埋着数十个和尚,他们是被集体处死后合葬在这儿的,地表堆土为坟,为劝戒后人行善积德而立有此碑。这本是明末仇维祯仇尚书在朝为官时,巧用皇帝上喻的谐音,为民除害的一大善举。
传说南官庄寺始建于隋朝。元朝时寺院宏大,香火兴盛,同时又是周围各村士民子弟读书求学之处。至元朝末年,朱元璋起义北上,亲帅义军路经此处。在行军作战时,有一名原与朱元璋一起出家为僧,后又追随其起义的偏将,因负伤后不能随军,请求驻足此寺,重入空门修行。朱元璋当即允诺。朱元璋公元1368年推翻元朝,在南京建立明朝,当上了皇帝后,该僧进京讨封,明太祖便诏封为“钦寺御方丈”,食百顷庙产,将周围土地全部化为庙产,附近百姓不论贫富,均为此寺庙的佃户。庙内方丈世袭封号,地方官吏对庙内的事务也无权过问。此寺变成了当地的一个独立王国。
最初几任方丈,尚能诵经念佛,积德行善。然而百年以后,庙内的僧众自恃先皇封号,逐渐为非作歹。成为为害一方的群霸,特别是到了明朝天启年间,寺僧又与当朝权奸魏忠贤勾结,卖官鬻爵,欺男霸女,当时虽有几任地方官意欲惩办这群恶僧,但碍于有先皇封赐,且又有朝中权奸为其撑腰,不但没有扳倒凶僧,反而落得个被革职查问。因此,寺僧更加丧心病狂,肆无忌惮。寺僧故意将附近各村的碾磨全部砸碎。只留寺内的碾磨。迫使各村村民碾米磨面,都必须先到庙内捐贡纳资,而且还要昼夜排队。而寺内恶僧,见到稍有姿色的良家女子,便肆意调笑,百般凌辱……。为此,各村又纷纷用起了原始的石臼,用来捣碎米粮。仇尚书在京为官时,曾经多次上书皇帝要求下旨严惩。但每次都因为该寺有先皇封号未予理睬。
明崇祯三年,邱尚书之母许氏太夫人病逝,尚书回乡奔丧。他在给皇帝的先启奏折中,再次提到故乡的凶僧,要求办完母亲丧事顺便处理他们。崇祯皇帝批阅道:“凶僧虽狂,乃已出家向佛,跳出五行之中,卿家不必过问,罢了、罢了。”
仇尚书回乡处理完母亲的后事。便召集淄川、益都的地方官员,传达了崇祯皇帝对寺僧处理的上喻:“故里凶僧恶行,乃已出家向佛,跳出五刑之中,卿家不必过问,耙了耙了!”。他进一步向地方官们解释说:“皇帝圣喻,该寺因有先皇封号,不宜动用常刑,亦不必依常规开审,可直接用耙地的耙,耕耙处死。”随即,仇尚书让两县官员派兵遣差,包围寺院,寺内大小数百僧人全被捉拿。依照过错和罪行,或流放其他寺院,或遣散还俗为民。对数十名罪大恶极的凶僧则就地处死。于是,在寺外的一片平地上,挖坑数十个,将凶僧埋入土中,只露个脑袋在外,然后用特制的铁耙,套上大牛,横拖竖耙……。直至将全部和尚的脑袋耙烂……。然后在寺旁掘一深坑,将其尸体合葬于坑内。为惩恶扬善,诚戒世人积德行善,地方官们特意在和尚坟前立一座六棱石和尚碑。寺庙的土地资财也全部散发给附近百姓。
仇尚书守孝期未满,始逢李自成义军进逼北京,清朝侵犯边关,仇尚书只得匆匆进京复职。因为当时兵荒马乱,处置凶僧一事,崇祯皇帝已也无心过问,最终不了了之。
(臧护德搜集整理,流传于南定、罗村一带)
打马回头
从淄川城往东北三十里许,有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名曰“东官庄”,此庄原名东庄,因为明朝期间出了一名仇姓进士,官经“四部”尚书,为此,村名为东官庄。在东官庄南面,有一石雕林,石雕中的两匹骏马不是昂首向前,而是被一武士扯缰回首,面向右前方。这就是传说中的仇尚书“打马回头”。
据说,仇尚书名叫仇维祯,字庸足,出生于穷苦人家,他立志读书,文武兼备。万历十七年考为秀才,天启二年得中第八名进士,官封南京户部尚书。在明朝天启、崇祯年间,先后任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四部尚书,为官二十余载,因不屈服于权奸魏忠贤一党,被派往蓟北驻守边疆,领北京兵部大司马衔。在带兵期间,天灾无收,民不聊生,军不足饷,仇尚书散尽财资施舍粮米。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身亡,仇尚书闻讯后,弃官携印回乡务农。
清朝入关以后,顺治皇帝为维护政权,大量起用明朝的旧臣为官,数次派遣钦差召仇尚书进京入朝。仇尚书以“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为信条,拒绝扶持清朝,顺治皇帝敬佩其气节忠烈。下旨准许他在家赋闲养老,享受朝臣俸禄,百年之后,可按当时一品赐国丧御葬。同时让其交出户部尚书、兵部大司马印及户籍帐册等机密文件。钦差大臣到达东官庄后,仇尚书闭门不出,拒绝接受清朝圣旨。经钦差大臣一再请求,仇尚书才答应钦差大臣在副门宣旨,自己也并不接旨和谢恩。当差大臣宣读完圣旨以后,仇尚书命人将两颗印信及文书帐册,用木锨从墙头上撂出去,让钦差大臣带回京城去。
顺治九年十二月,仇尚书年老病危,自知将不久于人世。召集子孙立下遗嘱:“吾为官二十余年,资财散尽,囊空如洗,唯存圣书满箱。望尔等熟读圣书,忠义莫忘,此乃维祯一生之念。”他随即喘息片刻后又曰:“一生愚忠,不时二朝。清人入关,我朝亡故,我仇氏子孙,忠义为先,打马回头,定不做满官。为告子孙后代,石马回头为鉴。”是年十二月十二日,仇尚书寿终正寝。享年七十六岁。
仇尚书死后,经
山东巡抚张玉衡表奏顺治皇帝。顺治皇帝下旨赐御葬,并亲笔御书茔林正面碑文:“赠资政大夫、南京户部尚书、北京兵部大司马仇公维祯之墓。”并让山东巡抚张玉衡亲自督建仇家石林。
仇家石林正门建碑亭两座,左面碑亭内为顺治亲笔御书石碑,右面碑亭内石碑碑文为赞扬仇氏一生功德等,自此向南有石碑坊两座,其中一座碑坊上刻有
山东巡抚张玉衡的亲笔楹联一副,上联是“职任谏垣,项强面冷劾权奸,此铁汉一身讵屑交通魏宦”;下联是“镇抚边帅,衣披带曳定变乱,俨金城千里询堪保障燕京”。另一座碑坊直通墓地。两座碑坊之间,立有石人文武百官、石羊、石兽、石马等石雕。仇家林的两匹石马并非昂首向前,而是遵照尚书遗嘱,有两名武士手拉缰绳转首朝向右后方。这就是遗嘱说的“石马回头”以告诫子孙。尚书去世以后,追封其后代长支为世袭五品守备。然而仇氏子孙谨遵先人遗嘱,从清初到清末并无一人出任其职或领取俸禄。
仇家林石雕、石碑,一直存留至解放后仍完好无损,最终在十年动乱中被破坏贻尽,尽管遗址荡然无存,但仇尚书一生不事二主的气节则仍被当地人们传颂。
(臧护德收集整理,流传于罗村、南定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