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是
唐代诗人
白居易所写的诗词。原诗是一首五言排律,写于
元和五年(公元810年),白居易任
翰林学士时,这两句是写对
元稹(字微之)的思念,以至心神不安,不饮酒似醉,纵加餐依然饥饿。比喻奇特,运笔巧妙,足见友情之深刻,想念之殷切。
唐宪宗元和年(公元809年)二月,元稹任
监察御史,三月奉命赴东川按狱,劾
节度使严砺违法加税,为八十八家冤事平反,为执政者所忌,还京后贬为分司东都。次年春,任
左拾遗、翰林学士的白居易上疏论元稹不当贬,未被采纳。白居易写这首五言长篇讽喻诗,为元稹鸣不平。
解释:这两句是说,千钧之势很容易把人压垮,一根木柱实在很难支撑强大的压力。以“千钧势”喻朝中显贵,以“一柱”喻元稹。含蓄指出权贵们以千钧压顶之势迫害元稹。白居易为元稹独木难支鸣不平,对友人的遭遇愤愤不平。
④霰:在高空中的水蒸气遇到冷空气凝结后降落的白色不透明小
冰粒,常呈球状或圆锥形,多在下
雪前或下雪时出现。这两句是说,秀木优于、高于众木,易遭风折,兰芳遇霰打则枯萎。这是把元稹蒙冤遭贬,喻之为风折秀木,霰打兰芳,愤慨之意,溢于言表,语意明晰,比喻贴切。--引自李济洲编著之《全唐诗佳句赏析》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贞元十六年进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缉拿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
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通俗易懂,相传其诗作要老妪听懂为止。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首开中唐文人倚声填词之风。有《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