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际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实际出资人是
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够开展公司经营。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比如,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这时候,真正的出资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无奈只有依据
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
关键是,许多代持人之间并没有签署合法合规的代持协议,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还有,天有不测风云,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就得卷入
遗产继承案件中来,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
财产权。
此外,比如真实出资人由于被代持而无法行使
资产管理权等等就更不必细说了。这些风险早已有之,但是,随着
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日益活跃,而在“退出”机制逐步由漫漫讨论层面开始走向现实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价就越来越大了。这一点不可不察。
代持股隐名投资在公司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务必做好代持股的
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