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货币是代表
金属货币进行流通的货币,代用货币的特征是其所包含的价值低于
货币价值,但可以和所代表的
货币自由兑换,并同时与金属货币参加流通。如我国宋代发行的 “
交子”、“
会子”,以及
资本主义银行发行的 “
银行券”等。其作用在于节约制造、运输、保管等方面的
流通费用。同时,金属货币在日常
流通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靡损,这种靡损构成
社会资源的
净损失,代用货币进入流通,就有效地避免了
稀缺资源的日常磨损。更为重要的是一些人将重量、成色十足的铸币进行剪削、切割、熔擦后再推入流通,造成货币流通体系混乱,而代用货币避免了这种现象的发生。但由于代用货币要以贵金属作保证,其发行量受到限制,又不一定与需要相符,所以大量保证的闲置实际上仍然是一种浪费。英国在16世纪就产生了代用货币。最初这些代用货币是由
伦敦的金匠业发行的,作为保管凭证或借据,承认其相当于一定数量的金币或银币的债权,持有人提出要求即可以收回相应数量的金币或银币。代用货币的随时
可兑换性使得其迅速成为一种与铸币一样被广泛接受的
支付手段。美国在1900—1933年间的代用货币则采取了
黄金券的形式,这种代用货币代表对金币的法定债权。其
持有者有权要求
美国财政部将其兑现为金币。
这种纸币之所以能在市场上流通,从形式上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是因为它有十足的贵金属准备,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向
发行单位兑换金属或
金属货币。
代用货币又称
表征货币(Representative Money),货币面值与
币材价值不等,但可以兑换的货币。并可代表实质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一般来说,代用货币主要是指政府或银行发行的、代替金属货币执行
流通手段和
支付手段职能的纸质货币。
代用货币最早出现在英国。在中世纪之后,英国的金匠为顾客保管金银货币,他们所开出的
本票形式的收据,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流通;在
顾客需要时,这些收据有随时可以得到兑换。这是原始的代用货币。
代用货币产生的可能性在于,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只是交换的手段,而不是交换的目的。对于交易者来说,他们关心的并不是货币本身有无价值,而是它能否起媒介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货币处在
流通领域中,“只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它马上又会被别的商品代替。因此,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这就产生了由
价值符号或代用货币代替
真实货币的可能性。而代用货币比较完善的形式是纸币。纸币的优点是:(1)成本低。印刷纸币所花费的成本远比铸造
金属货币的成本要低得多。纸币本身的价值是微乎其微的,但却可以代表任意数量的金属货币。(2)便于携带和运输。(3)可以避免金属货币流通中所产生的问题。如在
金银复本位制度下,由金和银两种铸币同时充当
价值尺度,如果金属货币的法定价值和
实际价值发生偏差,人们往往把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收藏、熔化或输出国外,流通中剩下的则是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属货币,造成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代用货币一般是指纸制的凭以换取实物的金属货币或金属条块,其本身价值就是所
替代货币的价值。代用货币较
实物货币的优越性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