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经济学术语
简介
划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其中,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对于包括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企业可以将整个混合工具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
(2) 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对于混合工具以外的金融负债,只有能够产生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才能将该项金融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说明直接指定能够产生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1)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设立这项条件,目的在于通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消除会计上可能存在的不配比现象。例如,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有些金融资产可以被指定或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而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但与之直接相关的金融负债却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从而导致“会计不配比”。但是,如果将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那么就能够消除这种会计不配比现象。
(2) 企业的风险管理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会计处理
企业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1)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借:投资收益
贷:应付利息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或: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3)处置(偿还)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贷: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或借方)
贷:投资收益
或:
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6 08:00
目录
概述
划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