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
非衍生工具(即
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
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
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
汇率、
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
嵌入式衍生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因一定的条件发生调整,例如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
赎回条款,返售条款,
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九条嵌入
衍生金融工具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应当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一)该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和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