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形成机制是指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以完善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为手段,通过建立有利于产业结构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价格指数、完善的成本核算框架、完备的市场交易体制,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价格制定与调整的制度安排。
一是
价格管理权限,即
价格决策的主体是谁,由谁定价;二是
价格形式,包括价格形成的方式、途径和机理;三是价格调控方式,包括价格调控的对象、目标和措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改革传统
计划经济体制下价格形成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首先,要实现价格决策主体的转换,由企业自主定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价格的主要决策者,企业没有
定价权。市场经济则不同,它要求大部分产品和劳务
价格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这是因为:
(1)价格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是一个综合、复杂、多变的过程,必须由对产品生产经营条件和
市场环境的变化了解最多最准确的企业来定价,才能建立合理的
价格体系。
(3)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要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成本和盈利是价格的构成要素,由企业自主定价,就会使企业自觉地提高经济效益。企业自主定价并不是说全部价格都由企业决定。少数对政治、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和劳务要由
国家定价,大多数一般性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完全放开由企业定价。
其次,要实现
价格形式的转换,由市场自动定价。这包括着价格形成方式、价格形成途径、价格形成机理的转换。一是,在
计划价格体制下,价格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来,强加在市场之上;而市场价格是根据价格本身的要求,在市场交换中形成的。二是,在计划价格体制下,价格的形成是通过行政系统实现的,而市场价格是由市场上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的竞争形成的,体现了参加市场交换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三是,在计划价格体制下,把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作为
价格管理的依据,而市场价格则要改变这种状况,让
价值规律、供求规律、
竞争规律真正成为价格形成的基本规律。再次,要实现价格调控模式的转换,建立起政府
间接调控的
价格管理体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对价格的管理要进行转换,但
价格放开不是完全放任自流。政府必须对价格调控的对象和目标进行调整,对价格间接调控的手段和措施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