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希古,字敬臣,棣州(今山东阳信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
唐太宗贞观末年(公元650年)前后在世。
永康
官吏和
百姓平时太多狡猾,接连告官有七个县令被罢免。希古到任,日夜翻阅公事文书。(当时)打官司的有几千人,判决像流水一样迅速顺利,
官吏百姓大为吃惊,叹服不已,官司日渐减少。凡是前往官府申诉的,希古当即定下审判日期,(到时)诉讼双方按照预先约定的日期到官府,很快审决案件没有拖延积压的。农民带一包饭就能结束诉讼,是说他像
包拯一样快速断案。 有个大盗叫卢十八的抢劫库藏的金帛,过了十多年还没俘获,
御史把这件事交给希古办理。希古限定三个月一定抓到大盗,并请求
御史在一个月内下达数以十计的缉捕
公文。等到
公文接连下达,希古故意讥笑说:“大盗逃跑好久了,到哪里去抓捕呢。”搁置着不去办理。有个
官吏的妻子与卢十八暗中勾结,那官吏很留心案情,听到希古的话告诉了卢十八,卢十八心里安稳许多。希古于是让差役假装告这位
官吏欠人银子,把官吏关入狱中。希古暗地叫来这
官吏用勾结大盗犯死罪来责罚他,再叫他请求让妻子代替自己坐牢,自己出去借钱来偿还。卢十八听到以后,急忙来探望这位妇人,趁他喝醉酒将他捉拿。等到上报
御史,(俘获大盗)只有两个月。
百姓之间有一点小小的怨恨,常常夸大成人命案一般的大案来诉讼。希古查验发现不属实就定诉讼者有罪,从此没有诬告者。永地人贫穷,生下
女孩大多不抚养。希古规劝非常耐心,贫穷而无力抚养的就捐献俸禄供应物资,保全姓名活下来的无以数计。大旱之年,抢劫公然发生,下令抢劫者处死。有人抢了五斗米;故意把死囚用杖打死,张贴告示上定罪名为“这是抢夺米的人”,众人都因恐惧而顺服。过了许久,凭执政成绩第一的身份前往应召,离开永地,刚上车,回头对下属说:“盗贼某人已经回来,离开此地只数里地,你们可以替我捉拿他。”根据他的话追寻,发现盗贼正在河里洗脚,拘捕到官府,盗贼服罪。永地人对这件事感到惊奇,认为有神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