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传·昭公二年》:“ 晋少姜卒。公如晋 ,及河 ,晋侯使士文伯 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
孔颖达疏:“言少姜 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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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周语中》:“今 陈侯 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於 夏氏 。” 韦昭 注:“伉,对也。俪,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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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左思诗之七》:“ 买臣因采樵,伉俪不安宅。” 张铣 注:“伉俪,谓妻也。”
《
新五代史·杂传·杨崇本》:“大丈夫不能庇其伉俪,我已为 朱公 妇矣,无面视君,有刀绳而已!”
清·
方文 《彰法山经桥公故居》诗:“二女才华诚绝人,何处能寻此伉俪。”
南朝·宋·
刘义庆 《
世说新语·方正》:“ 王爽 与 司马太傅 饮酒,太傅醉,呼 王 为小子。 王曰:‘亡祖长史,与 简文皇帝 为布衣之交,亡姑亡姊,伉俪
二宫,何小子之有!’”
《
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羣臣谓
宣太后 应配食 元帝 ,太子前率
徐邈 曰:‘ 宣太后平素之时,不伉俪於先帝,至於子孙,岂可为祖考立配!’”
清·和邦额《
夜谭随录·章佖》:“婢曰:‘儿家小娘子葳蕤之质,年十六,孤处无依,欲求人家兰玉而伉俪之。’“
《
晋书·孙楚传》:“初, 楚 除妇服,作诗以示 济(王济), 济 曰:‘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览之凄然,增伉俪之重。’”
《
京本通俗小说·冯玉梅团圆》:“那
汉道:‘足下休疑,我已别娶浑家,旧日伉俪之盟,不必再题。’”
郭沫若 《苏联纪行·八月十一日》:“女往依附,经种种曲折,结果与钢琴家结为伉俪。”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香云》:“女曰:‘结褵约在几时?’ 杜 曰:‘罪不可逭者正在此,盖伉俪已匝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