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罕百勒
伊斯兰教法罕百里学派创始人
伊本·罕百勒(780~855),Ibn Hanbal,伊斯兰教法罕百里学派创始人,生于巴格达,沙斐仪的学生。以他的名义编纂的圣训集《穆斯纳德训集》 ,收集28000条圣训 ,是罕百勒学派形成的标志。
简介
他在教法中坚持法律和伦理的双重规范,强调除《古兰经》外只以圣训为天启法源,主张严格限制使用类比和公议;每条教法规定都必须有圣训为依据,即使是可疑的圣训也予以承认,而不考虑其传述世系在教义学上,他坚持正统派教义,反对穆尔太齐赖派的《古兰经》被造说,虽被拘禁而不屈服,在民间赢得巨大声望。后来,他的学派接受以公议为基础的教法学理论,承认类比推理,形成独立的教法体系。
具体介绍
他多次周游阿拉伯半岛,研究各教法学派的理论,对教法学、圣训学均有很深的造诣。沙斐仪离开巴格达后,他的法学观点日趋保守,逐渐形成自己的派别。他认为,伊斯兰教法唯一不能违背的原则,除《古兰经》外,只有圣训。因此,在制定教法时,除严格遵循《古兰经》的字面含义外,应广泛引用圣训;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不必考虑其传述系统,均可作为立法断案的依据。他主张严格限制使用“类比”和“公议”来演绎教法,特别反对穆尔太齐赖派的“意志自由”论,抵制将个人意见用于立法;对于在经训条文中无据可依的案例,绝不擅自立法断案。他治学刻苦,立论严谨,曾多次因抵制哈里发的政令而遭到迫害。据说,他死后为他送葬的穆斯林达数十万人。一生著作甚多。著名的《穆斯纳德圣训集》辑录了 3万多条圣训。据说这是他从搜集整理的75万条圣训中,经过反复考证、精选而来,得到逊尼派法学家的普遍承认。《论废止和被废止的》和《论理由》亦为伊斯兰教教法的重要文献,但皆已不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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