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分三个等级,数额从数百到上千元不等,考评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学生总数按一定的比例数评出。各高等院校均根据该校具体情况,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出该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
单项奖。
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由于社会物价和
生活水平的变化,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
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1)各高等院校根据该校具体情况,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该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年)开学时进行评定,并补发前一学期(年)的奖学金。同时享受
学生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