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家事于子孙。
《后汉书·郑玄传》:“入此岁来,已七十矣。宿素衰落,仍有失误,案之礼典,便合传家。”
李贤注:“传家谓家事任子孙也。《
曲礼》曰:‘七十老而传。’”清《睢阳尚书袁氏(袁可立)家谱》:“九世桂,字茂云,别号捷阳,三应乡饮正宾。忠厚古朴,耕读传家,详载州志。”
2. 传给子孙或子孙世代相传。
宋·
苏轼《再和许朝奉》诗:“传家有衣钵,断狱尽《春秋》。”
清·
吴伟业 《赠张以韬来鹤》诗:“草圣传家久著闻,斗看孤鹤下层云。”
明·
吴承恩《
西游记》:他昨晚看著你的袈裟,只哭到更深时候,看也不曾敢看,思量要图长久,做个传家之宝,设计定策,要烧杀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