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源于1993年,
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是
医学生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以
临床实践、专业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制度解释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培训对象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可获得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阶段
按国家卫生健康委近年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培训分二个阶段。2009年发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明确说明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
第一阶段
三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轮转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
第二阶段
两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以
三级学科为主进行
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
理论知识,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或相应的
医院管理工作。
基本做法
1.以临床实践、专业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专业课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要求住院医师在二个阶段分别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2.培训的方法:临床实践以在岗培训为主,由科室集体指导。外语及专业必修课主要通过自学完成,部分公共必修课和
选修课则通过业余办班面授完成,也可通过自学、参加该课水平测试获得学分。
3.对工作满5年,学分符合要求者,经临床能力考核合格,发给住院医师培训
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为部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所需,对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完成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发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应根据“知识宽、基本厚”的要求,注重医德培养,强调三基训练,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加强临床实践,以
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制度中注意:①培训——考核——晋升相结合,以利于调动培训的积极性;②实行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在岗培训,以利于改变轻实践的倾向;③
知识结构力求合理,注重医疗、医学科研相结合,以打好扎实的基础。
考核评估
住院医师培训的考核必须规范,并逐渐达到标准化的要求。考核分平时考评和阶段考试、各医院自行组织考核和省、市高等学校统一组织的
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等不同方式。
科室考评
每一科室轮转结束,由科主任组织考评小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对住院医师的
医德医风、临床技能、
教学能力作出
综合评价,记入轮转手册。医德医风的内容包括:①对工作的
责任心、
服务态度,遵纪守法、
劳动纪律的评定;②医疗作风的评定;③有否差错、事故;④团结互助、顾大局、识大体的表现。评为优或良者为合格,如医德医风不合格者,则该年该轮转中
临床实践均不记学分。对临床技能如
病史采集能力、全面体检能力、操作及手术技能,采取面对面考核的办法,并须达到规定的学分。
外文水平
选用英文版克氏外科学和希氏
内科学内容。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住院医师进入第二阶段起均可参加外文水平测试,形式为英译中,要求达到2小时完成4000
印刷符号的翻译量。
专业理论
即将结束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以达到各专业低年资主治医师的基本要求。
临床能力
包括专业技术及
临床决策能力两方面,前者由专家对住院医师的病史采集、体检能力、医疗
操作技能、手术操作技能等进行面对面考核;而后者则分别在第一阶段与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进行。可采用面对面病例分析的考试方法,也可使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系统进行测试,使临床决策能力测试向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为了在培训中加强和巩固住院医师的
问诊和体检的临床技能,还可引入标准化病人的考核方式。
规培时间
住培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经个人申请并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延长培训时间的在培学员不属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补助的范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基地可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规培待遇
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承担委托培训学员在培期间的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下同)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就业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规培原则
住院医师培训正在从无到有走向逐渐规范的过程之中,开展此项培训的医院在管理中遵循六方面的原则,即:①坚持:“红”、“专”结合的原则;②理论联系实践并以实践为主的原则;③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并以自学为主的原则;④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以工作为主的原则;⑤坚持“严谨作风、扎实基础、宽广知识”,注意能力培养的原则;⑥坚持培训、考核,使用一体化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卫生工作需要的医疗
实用性人才和医学高级专家。
云南省于06年7月,以
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试点医院,就开始了“3+2”共5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从09年09月开始有天津为试点医院,开始进行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各省(区、市)须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师,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4年2月13日,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这标志着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