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丕洁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公安部监督员
何丕洁,男,汉族,1948年2月生,云南禄丰人,1984年12月加入民革,1969年4月参加工作,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人物履历
1969年4月至1972年9月,河北省邢台市东汪公社知青
1972年9月至1975年7月,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大学普通班毕业
1975年7月至1982年12月,天津市南开区一纬路中学、嘉陵道中学教师
1982年12月至1993年3月,民革天津市委会宣传处副处长、处长,四化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秘书处处长,副秘书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3月至2007年12月,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部部长、副秘书长兼社会服务部部长(其间: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区长助理)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兼社会服务部部长
2009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何丕洁为副秘书长
担任职务
民革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十届中央常委,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副主席;民革天津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第九届政协委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4:51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