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金融服务局是佳木斯市
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现任领导是于嘉龙。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决策,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编制年度全市金融业发展报告。
(三)依法管理地方性金融企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依法承担
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责。
(四)分析评估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协调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负责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
(五)组织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
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六)联系金融管理部门及其驻我市派出机构,协调服务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组织协调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七)参与协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信息支持。
(八)制定全市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九)加强全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及金融人才引进交流工作。
(十)协调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承担市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政务公开、会议、后勤、安全、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及金融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承担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金融创新,组织推动“放管服”改革等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年度全市金融业发展报告;负责全市金融对外交流和宣传推介工作;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对其合规性审查把关;及时对全市金融运行态势做出必要的预测和分析。
(二)地方金融科。贯彻落实全省统一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规则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行业统计分析,指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承担市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金融稳定科。分析评估、综合研判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订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配合政法机关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组织协调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四)银行保险科。联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驻我市分支机构,协调服务全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防范和处置,支持银行机构化解不良资产。牵头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参与协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服务,负责银企对接工作。负责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银行业、保险业主要运营指标对比分析和运行情况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内金融机构考评和奖励。
(五)资本市场科。负责全市直接融资工作。联系省证监局,拟订推动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参与证券期货基金业及上市(挂牌)、发债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处置。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系证券期货业机构,研究设立私募、基金等。
现任领导
于嘉龙:佳木斯市金融服务局局长
张纯刚 :佳木斯市金融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立帮:佳木斯市金融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