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证率(probability of water supply)是指预期
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出现的概率。由于供水工程的水源不同和用水户不同,并受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供水保证率的计算比较复杂。以
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主要采用典型年法或时历年法计算。
供水保证率是评价供水工程供水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供水工程设计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以
百分率表示。
供水工程的水源以地表水、地下水为主。当水源为地表水时,由于天然来水变化的
随机性和
蓄水工程调蓄能力的限制,供水工程在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份由于供水量的加大、可供水量的降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供水量,从而未能满足用水户的需水要求,产生供水破坏现象。
当水源为地下水时,由于
地下水库的调节能力较强,水量变化不大,供水保证率相对较高。但随着地下水的超采,供水工程的正常供水量也会受到影响,从而降低供水保证率。由于地下水更新速度较慢,重新加大开采深度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一旦供水保证率降低,其供水破坏的程度将大于以
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
由于供水工程的水源不同和用水户不同,并受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供水保证率的计算比较复杂。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主要采用典型年法或时历年法计算。典型年法是对相当某一频率的水文年份进行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计算,并以该频率作为此供水量下的供水保证率。时历年法需对长系列水文年份(不少于15年)逐年进行水供需平衡计算,以
需水量完全满足的年份占计算总年数的
百分数,作为供水保证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则需考虑地下水的
存储量、可开采量及
地下水位与存储量的变化关系,再确定开采深度、开采量和供水保证率。区域的供水保证率因涉及到不同水源的相互补偿、各水利工程的水量合理分配以及供水
经济效益等问题,其计算多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
一般而言,
地下水水质较好,有较高的可靠性,但不易更新恢复,而地表水每年更新,但水质易受污染且水量变化较大。因此,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地下水为备用水源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保证率的基本策略。
较高的供水保证率要求需较大的供水工程投资,而任一供水工程均不可能也不必要以100%的供水保证率作为供水工程的设计标准。城市供水随着用水户的不同,其供水保证程度也不相同。居民用水的供水保证率较高,一般在95%以上。
公共设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其供水保证率也在95%以上。
工业用水的供水保证率在90%以上。农村供水(以
农村人口、乡镇企业为对象的供水)由于地域广大并受经济条件、
自然条件的限制,供水保证率相对较低。当水源短缺时,对供水保证率高的用水户应优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