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侵吞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侵吞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
主体是
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除此之外的公司、企业等组织人员不能成为
本罪的主体。本罪是
单位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处罚侵吞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的直接责任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