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州,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保德军为州。治保德县(今县,元初省入州)。属河东北路。元属冀宁路。明洪武七年(1374)降为县。九年复为 州。属太原府。清雍正二年(1724)升为直隶州,属山西省。辖境相当今山西保德、河曲二县地。1912年废,改本州为县。
宋淳化四年(993)
保德从
岚州分出,设置为
定羌军。宋景德二年(1005)改为
保德军(意即“民保于城,城保于德”),宋景德四年(1007)正式设立保德州,隶属
山西河东道。宋室南迁,保德为
金国占据,设置保德为倚郭县,隶属于府州(今府谷)五十年。金大定十一年(1171)又分出,恢复保德州建置。
元朝至元三年(1266)
河曲、芭州合并入保德州,
保德隶属太原路。
明朝初期设置保德州,明洪武七年(1374)改为保德县,洪武九年(1376)又恢复保德州,管辖河曲县,
洪武十四年(1381)河曲县分出,隶属于
太原府。明正德年间外敌侵扰边疆,保德州隶属山西冀宁道。
清朝时隶属太原。
雍正二年(1724)保德升为
直隶州,管辖河曲、
兴县。雍正八年(1730)兴县仍归太原管辖,保德州仍下辖河曲县。
民国元年(1912)改保德州为保德县,直属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