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
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
保证金制度(Margin System),也称押金制度,指清算所规定的达成期货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分类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水平。
我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50万元。会员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经交易所同意,会员可用权利凭证质押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因此保证金又可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会员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收取标准由期货结算所规定,属于会员所有,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严禁将保证金挪作他用。客户保证金是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收取比例由期货经纪公司规定,但要高于期货结算所对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水平,属于客户所有,用于客户缴存保证金并进行交易结算,严禁挪作他用。
在我国保证金应当以货币资金缴纳,以上市流通国库券、标准仓单折抵期货保证金,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银行保函、银行存单、国库券代保管凭证等折抵期货保证金。
清算所要求每一位会员都必须在清算所开立一个保证金帐户,对每笔交易,会员都要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防止出现违规,非会员也要向清算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未被占用的资金)和交易保证金(已被占用的资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将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中金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
期权交易中,常见的保证金制度包括:传统制度、Delta制度、SPAN制度。
举例
保证金是利用杠杆比率,提高购买力的方法。如果您有 2,000 美元现金在一个保证金帐户中,并允许 100:1 的杠杆率,您可以买到最高价值200,000 美元的外汇,因为您仅需在您的帐户显示购买价格的 1% 作为担保,换句话说,您拥有购买 $200,000 的购买能力
益处
保证金使您用更少的现金投入,来增加投资回报。需要注意的事,保证金交易既能扩大您的盈利,也同样能扩大您的亏损。
类比
美国业界认为,奥巴马政府关于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计划存在一个重要缺陷,即没有对衍生品交易员擅自将客户缴纳的现金担保挪作他用做出禁止规定,保留这个死角显然对重塑市场十分不利。
众所周知,2000年美国国会两院通过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是继《金融服务现代法》之后,又一部旨在放松政府管制、推进自由经济的法案。法案解除了政府对场外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管制,明确政府对农产品期货进行严格监管,对金融期货只做极为有限的监管,对金属和能源类期货基本不做任何监管。在这样的指导原则下,交易佣金商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虽然必须与自有资金分立账户存放,但却允许佣金商可以在无需事先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客户的保证金用于投资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收入归佣金商所有。这种以高度信用和自治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游戏规则,在此番金融危机中频现弊端。一旦公司运作出现风险,被“挪用”的资金可能面临冻结甚至破产清算,导致客户权益受损。据估计,雷曼兄弟破产之前动用了其券商业务收取的数百亿美元担保金。将近一年过去了,与雷曼兄弟进行衍生品交易的对冲基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仍在苦苦寻找其所缴纳担保金的去向,围绕这些担保金的官司恐怕就要打上好多年。
相比之下,我国在主要的资本市场中,都明确要求客户所缴纳的所有现金权益须存入独立的第三方托管账户,包括基金、证券,保险和信托等。期货市场更明确提出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要求客户保证金必须存放在期货公司在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的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期货公司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保证金监控中心监控管理资金的划转等。期货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保证金和充抵保证金的其他资产不属于破产或者清算范畴,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等。这些制度措施对投资者相对起到了更好的保护作用。
中美两国在衍生品交易中的融资文化更是相距甚远。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条例规定,期货佣金商在必要时可动用自有资金或自有未质押的证券为客户提供融资,以避免客户保证金不足。美国市场上,大型佣金商根据授信额度对客户提供透支交易等信用交易很普遍,这也一向被我们视作信誉高度发达的象征。但这种做法显然无法移植到中国。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严禁透支交易。
在美国业界呼吁奥巴马政府要求衍生品交易员将所有客户现金担保存入独立的第三方托管账户时,或许我们确实应该为中国相对严格的监管力度感到庆幸,毕竟此类的跟头以前我们也栽过。
实例
以下是一个例子, 演示保证金交易的益处:
在一个有美元 5,000 余额的保证金帐户里,您判断美元升值,瑞士法郎贬值。实现此策略,您必须买入美元 ( 同时卖出法郎 ),并等待汇率上升。美元 / 瑞士法郎的买 / 卖汇价是 1.6322/1.6327,( 意味着您可以用 1.6327 瑞士法郎来买入 1 美金,或卖掉 $1,可得 1.6322 瑞士法郎 ) 。您可行的杠杆率是 100:1 或 1%,您执行此交易,买一张单,买入 100,000 美元并卖出 163,270 瑞士法郎。 在 100:1 的杠杆下,为了此交易,您的初始保证金存入时 $1000,您的帐户余额是 $4000 。如您期待,USD/CHF 升至 1.6435/1.6440 。您以 1.6435 价位兑换掉 1 美金或用 1.6440 瑞士法郎买入 1 美金。由于您看涨美金 ( 看跌法郎 ),您必须卖掉美元及买回法郎以实现盈利。
您结清此头寸,卖掉一张单 ( 卖掉 $100,000 并换回 164,350 CHF) 由于您原本卖 ( 付 )163,270 CHF,您的盈利是 1080 CHF 。要计算以美元为单位的您的盈利或亏损,只要简单地把 1080 除以当前 USD/CHF 价格 1.6435,您的盈利在此交易为 $657.13 。
总结
如果您没有使用杠杆来执行此交易,您的投资回报率将少于 1% 。
保证金制度能够增加您的盈利,但是,您也需要了解其带来的风险:
当您的帐户保证金跌落到一定点(强制平仓点),您帐户上的头寸可能部分或全部清算。 您的头寸被清算之前您不会收到保证金追加通知。您应当检查您的保证金余额,以达到规定基准,在每次执行头寸时利用止损单以限制下跌风险。
参考资料
保证金制度.中国贵金属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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