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袋,主要指用食品保鲜膜制作的主要用于保藏蔬菜、水果、谷物、熟食等其他食物的袋子,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广泛。保鲜袋按制作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
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
PE、PVDC保鲜袋相对比较安全,PE主要用于水果、蔬菜等的包装,
PVDC主要用于一些熟食、火腿等的包装。而PVC保鲜袋虽然被广泛用于食品、蔬菜等的外包装,但对人体有一定的潜在危害。其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氯乙烯对人体的安全限量标准为小于1mg/kg),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PVC中有两种物质具致癌可能性,一是VCM(氯乙烯单体),一是DEHA(增塑剂),如果VCM的成分在1PPM(百万分之一)的范围内是无毒的,如果超标就有致癌的可能性;,而增塑剂在高温下会释放出来并对人体有害。因此,
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严禁生产PVC的企业使用增塑剂,并且禁止使用PVC保鲜袋包装肉类、熟食、豆腐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
1. 注意产品标示的材质:聚乙烯袋(PE)广泛用于食品的包装;聚丙烯袋(PP)透明度高,主要用于面包、小食品等的包装;
聚氯乙烯袋(PVC)也可以用于蔬菜、水果等
易腐食品的包装,但不可用于油脂性食物的包装,也不能用于微波炉中加热。
2. 用微波炉加热食品时,要选用带有“微波炉专用”的保鲜袋(比如妙洁,
旭包鲜)。
3. 冰箱里的冷藏、
冷冻食品应使用保鲜袋,而不要用普通的
塑料袋代替。保鲜袋或膜的特殊工艺和原料具备良好的透气和保鲜性能,而普通塑料袋使用时间稍长就会使食物腐烂变质,达不到保鲜的目的。
4. 最好使用无色透明的保鲜袋。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
刘兆彬说,质检总局此次共对44种PVC食品保鲜膜进行了专项
国家监督抽查,所检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PE、
PVDC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抽查同时发现,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
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2-乙基
己基)
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超过100摄氏度),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鉴于最新的专项监督抽查发现我国PVC食品保鲜膜中含有DEHA增塑剂的情况,
质检总局将采取禁止企业在生产
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等措施,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
刘兆彬25日说,质检总局将发布公告,禁止含有DEHA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进口、出口;禁止企业在生产PVC保鲜膜时使用DEHA;禁止企业经销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刘兆彬表事责任示,下一步
质检总局将加强对食品保鲜膜产品的进出口及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强对进出口PVC食品保鲜膜的检验和监管,实施“批批”检验,对检出含有DEHA增塑剂以及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二是进一步对全国生产食品保鲜膜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产品质量强制性检验。对发现使用DEHA作为增塑剂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就地查封,并责令停止出厂销售,召回已出厂的该产品,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求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已经售出的责令企业召回。四是要求经销企业进行自查,未标明“不含DEHA”字样,或者未明示可以用微波炉等加热的,停止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