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水利局
修武县正科级事业单位
修武县水利局,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55人。内设三股一室,分别是农田水利股、财审股、水政水资源股、办公室。
机构概况
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修武县马鞍石水库管理处、修武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股级单位9个:水利派出所、设计室、方庄水利水保站、水利工程队、水利钻井队、抗旱服务队、中铝供水公司、物资服务供应站、补源所。
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划入原县水务局承担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小流域综合规划、全县水利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综合、保密、保卫、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宣传、督查督办、接待、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制度;承办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全县水利体制改革与水利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财务、资产,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承担县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统一管理,对全县水利资金使用进行调节。
(二)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督工作;拟定全县节水措施,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县级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和跨地区的水长期供求计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办跨县间、协调跨镇间的水事纠纷和有关工作。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股
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手续;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与开发、验收;指导全县各镇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防洪及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挖潜配套和技术改造;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水利、滩涂围垦、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推广节水技术;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初级化县建设;组织指导冬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对全县农村供水实行行业管理。
(四)水利规划与计划股
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协调有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查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小流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人员编制
修武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防汛办主任(副科级)1名、局党组纪检组长(副科级)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防汛办副主任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参考资料
水利局.修武县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2 20:12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