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债券的借方向出借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
交易行为。
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
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
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
逆回购。作为
回购当事人的正、
逆回购方是相互对应的,有进行主动交易的
正回购方就一定有接受该交易的逆回购方。由此,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正回购方就是抵押出债券,取得资金的融入方;而逆回购方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