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赎回
买回其发行在外债券的行为
英文:债券赎回(redemption of bonds)
会计处理
有时在债券发行合同中规定,举债公司有权于一定期间,按一定价格提前购回发行在外的债券。公司行使公司债券赎回权,按一定价格提前偿还利率的债券,从而减轻利息负担。为了弥补提前赎回对债权人的损害,赎回价格通常高于债券面值账面价值,即为赎回损失。如果赎回价格低于债券的账面价值,则为赎回利益。赎回利益或损失应列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了正确计算债券赎回损益,必须计算并调整自上个付息日至赎回日的应计利息溢价、折价摊销额,注销赎回的债券以及 相关的溢价、折价账面余额。
审计
核对有关账户及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商业银行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时,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是否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是否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3 15:18
目录
概述
会计处理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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