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进一步区分好
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做实个人帐户后,记入个人帐户基金的保险费只是个人缴纳的8%,企业缴纳的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也就是说记入个人帐户基金的养老金比例从11%下降到8%,很显然,个人帐户储存额也将有所减少。
概念
从1995年开始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到“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和企业分别按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保底数为当地上年
职工平均工资的60%,封顶数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同)的8%和20%缴纳保险费,其中11%记入个人帐户,除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外,不足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入,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基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统称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它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养老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已经退休和工作多年的人由于过去没有养老金的积累,因此构成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随着我国老龄化日趋加重,在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入不敷出财政又不能完全承担的情况下,政府只好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只能“空账”运行。据资料显示,2004年底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已达7,400亿元,而2011年4月19日人社部胡晓义表示,累计结余已达1.5万亿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并没有落实进个人账户。
存在问题
(一)个人账户空账缺口庞大。截至2011年4月,我国个人账户空账高达1.5万亿元。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2010年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达1.74亿,大约占总人口的12.8%,预计到“十二五”末将达到15%左右,并且在十几年内将进入到老龄化的高峰,这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影响尤为巨大,政府如不采取强力措施,个人账户空账缺口将继续扩大。如果不解决好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势必可能重新拖累目前已有的积累基金,使制度永远无法实现既定的转轨的目标。另外,个人账户做实工作从2001年辽宁试点以来,进展缓慢。
(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率偏低,保值增值困难。中国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设计了养老保险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制度,由于基金当期支付压力大,本应实账的个人账户基金大部分都在空账运行,其基金被用于支付当期的养老金,为解决该问题,2001年开始启动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市区开展试点,根据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2,039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个人账户资金,它的保值增值就显得特别重要。但我国政府出于安全性考虑,对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工具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及通货膨胀的影响,使得基金的投资效率低下,难以实现保值。我们从投资相对灵活的全国社保基金就可略见一斑。而对于分散于各地的个人账户基金更是只能存于银行或购买国债,其收益率低就可想而知。
这两年基金不但没有实现保值增值,反而大幅缩水。分散于各地的社保基金只能将其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收益率更是只有2%左右,如果再加上通胀率,基本是负利率,存在严重的贬值风险。这势必影响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此外,目前省际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沿海发达省份与中西部欠发达省份之间在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和赢利机会上存在很大差距,收益率难免出现较大差别。并且对部分省份来说,投资专业人才短缺,省级政府主导信托投资,容易出现问题。而一旦出现问题,其最终结果还是由中央政府出面做最后担保人,中央政府负责买单,这将很可能成为新一轮社保违规的风险源。
空账危害
(一)对政府失去信心。在我国现阶段养老保险缴费的群体当中,中青年人的贡献率是最大的,他们离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还有20~3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由于付出与回报不能在短期内实现,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又长期处于空账运行,他们会失去对政府的信赖。
(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使统账制度不可持续。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人口老龄化加剧,在职人员负担加重,个人账户中如果没有储备基金,而社会统筹又入不敷出,社会统筹中不可能挪出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进而影响统账制度的实施,不能实现制度转轨的目标,最终会使统账制度重新回到现收现付的老路,使统账制度不可持续。要使统账制度维持运行,动用财政资金弥补其缺口是政府必然的选择:若其差额小,对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如果其差额较大,超出了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则会出现挤占其他资金,借债、甚至增发货币则成为政府无耐之举,通货膨胀随之产生,从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
可行性
(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各地陆续建立了基于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为了防范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风险,国务院在《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中明确要求,“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二)国内一些省市的试点经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用带来的一系列引起了国家和各省地市的高度关注,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广东、辽宁等省市都相继实行了试点。
广州作为广东的其中一个试点,在2005年开始,个人养老金账户开始有现钱了。这就一改过去个人账户一直空账运转的局面。紧接着,珠三角地区有条件的城市,也将逐步推行做实个人账户的改革。
2000年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决定在辽宁省进行试点。试点重点是并轨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从2001年7月1日起,辽宁省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通过人民银行国库逐级向省级上解,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运营。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收益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并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金运营情况按年向社会公布。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核算,分级支付的管理体制。辽宁省围绕社保试点出台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全省做实个人账户工作。事实证明,除辽宁省作为试点,近两年来基金积累达70多亿元外,即使像上海等原来基金积累较多的地区,当年收支也出现巨额赤字。
(三)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在社会保障的标准教科书中,新加坡等国实行的储备基金制度一直被打入另册,并预言它“将在适当时候被社会保险计划所替代”(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导论,1984》)。但实践的发展打破了这一预言,不仅新加坡等19国的储备基金制度没有改变,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冒出了更为“另类”的智利模式——干脆把储备基金交给私营机构管理,在尔后的90年代,这一模式风靡南美大陆。姑且不论这一模式的长短,仅仅是这种现象就对传统的(也是我国一直遵循的)社会保障理念造成了强烈冲击。
个人帐户
我国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在完全没有基金积累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企业自主支付养老金难以为继的背景下起步的。由于没有基金积累,出现了
社会保险基金的代际转移,即用现在在职职工缴纳的
养老保险费,支付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995年开始实施的“统帐结合”的
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模式,尽管建立了个人帐户,但由于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是合并管理运营的,
现收现支。当期征收的
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个人帐户基金被用于支付当期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严重挤占个人帐户基金,个人帐户变成有名无实的
空帐,打印给职工的个人帐户对帐单成了一纸“白条”。据统计,我国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规模已超过7400亿元,并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在扩大。” 专家测算,如果任其发展,到2033年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当期养老金支付缺口将达到4400多亿元,空帐更是高达14万亿元。
养老保险
是职工专为自己养老储蓄一笔养老钱,在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才能按月享用,也是计算养老金待遇的重要依据。个人帐户对职工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个人帐户基金一旦被统筹基金挤占,必将影响到养老金的按时发放,以及退休职工的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
做实个人帐户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分帐征收,独立运营,互不挤占。统筹基金用于当期养老金的发放,个人帐户基金储存积累,实现个人帐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据报道,从2001年开始试行做实保险个人帐户到2005年底,辽宁省已做实个人帐户基金201亿元。
养老金水平不会降低
现行的养老金制度,是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本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做实个人帐户后,由于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减少,必然导致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减少,那么,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会不会变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做实个人帐户后,尽管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但同时,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也由月平均工资的20%调整为30%。因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对于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对于1997年国家统一制度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而以后才退休的职工来讲,政策也做了明确规定,将来退休以后,除了按规定领取基础养老金和帐户养老金之外,还要根据他们缴费年限的长短,发给一定的
过渡性养老金,这样也保证他们的养老金水平不会降低。
做实个人帐户,是党和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逐步减少个人帐户空帐,而对养老保险制度而作出的重大调整。通过对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帐管理,从而达到既做实了个人账户基金而又不降低退休养老金水平的双重目的。它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
抗风险能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时准确转移跨统筹范围流动职工养老保险关系,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