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二年(526年)二月,孝明帝
元诩诏令恢复元长命的乐浪王爵位,以元忠继承乐良郡王爵位[1][2],授
太常少卿、侍中。愚而无智,性好衣服,坐罪削爵。
东魏
兴和四年(542年6月29日),元忠的乐良郡王爵位得到恢复。北齐建立后,坐罪处死。
《
魏书·卷十九上·列传第七上》《
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十九·服章部六》记载:北魏孝武帝
元修曾经在天渊池泛舟,命令宗室诸王陪同宴饮。元忠愚笨没有智慧,个性喜好服饰,穿着红衣绿裤,锦缎镶着边。孝武帝说:“朝廷的衣冠制服,应该有固定的样式,为何穿着
杂技的衣服。”元忠说:“臣自幼所爱,心在华贵衣裳。歌舞的衣服,是臣的意愿。孝武帝说:“人不学好,竟到了如此地步。
注意:北魏
正光末年,改
乐浪郡设置乐良郡,隶属于
营州(治所在今辽宁省义县)。东魏
兴和二年(540年),移至北平
永乐县(治今河北省满城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年),改为昌黎郡,后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