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是2020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定。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决定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
中央人民政府报送的有关报告提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已决定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在此情况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将出现空缺。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议案说明
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的说明
——2020年8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正常换届选举受影响的情况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任期至今年9月30日届满。今年6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依法指定9月6日为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的举行日期。随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并指定7月18日至31日为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
今年7月初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暴发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截至8月7日零时,全港累计确诊病例3938例,其中本地确诊病例2874例,受感染人士遍布香港多个区域和行业,且有接近一半个案感染源头不明。特别是7月22日至8月2日,连续12天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均过百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迅速行动,采取了加强病源追踪、加大边境管制、严格控制公共场所聚集、收紧豁免检疫安排等一系列更为严格的防疫抗疫措施,但疫情仍然在社区急速扩散、持续蔓延,防疫形势极为严峻。公共卫生专家认为,此轮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社区大暴发的风险不断增大,而且短期内难以消失。如果每日新增病例过百的情况持续数周,香港的公立医院系统将濒临崩溃。
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正常举行造成严重冲击。一是由于投票日预计将有超过300万选民到615个投票站投票,而投票站空间小,届时难免在投票站内外出现人群聚集的情况,交叉感染的风险非常高。二是由于特别行政区政府从7月29日起实施禁止2人以上人群聚集的防控措施,导致候选人难以开展竞选活动,争取选民支持。三是据国家移民局统计,近3个月滞留内地的港人有52.7万,他们将难以在投票日返回香港投票。同时,今年年初以来,有数以万计赴海外的香港选民因为疫情和有关防控措施而滞留当地,也将同样失去投票机会。四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选民中逾60万年龄超过71岁的长者选民,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易感人群,他们可能基于健康考虑而放弃投票。香港许多政团、社团和社会人士认为,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如期举行选举不仅很难确保公平、公开,而且会加大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危及选民、支持者和投票站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他们纷纷呼吁特别行政区政府借鉴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依法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
在此情况下,为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立法会选举的参与度和公平公正,并避免妨碍立法会按年度周期处理事务和扰乱选举周期,7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决定暂停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条例》中有关“押后立法会选举不得超过14天”的规定,将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
二、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有关考虑
7月28日,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事宜的报告》,报告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所作的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一年的决定,行政长官还请求中央人民政府对于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问题,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
国务院认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作出推迟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法律依据充分,符合当前香港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选举的公平公正,符合公众利益,是必要的、恰当的。国务院已于7月29日向林郑月娥行政长官表明对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所作有关决定的支持。
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在报告中还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相应安排,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提供宪制依据。我们认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三条,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其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现的立法会正常换届选举受到影响的宪制问题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是适当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也是必要的:一是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立法会正常任期每届四年的规定,第六届立法会任期至今年9月30日结束。在香港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下,行政长官有权决定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但无法解决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宪制层面解决。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力也有责任对基本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宪制问题以适当方式予以解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议案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议案的内容包括:一是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二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
议案建议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旨在解决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引起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确保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重要职权,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如果立法机关在相当长时间内空缺,将对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稳定带来极为严重的不利影响。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可以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议案建议明确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既是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将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决定相衔接,也考虑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有关工作需要延长立法会选举日期预留空间。
此外,根据基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的规定,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有关决定中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总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事宜作出决定,对于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议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予审议。
审议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8日下午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立法会出现空缺,将会严重影响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已推迟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在2020年9月30日之后继续运作和有关问题,是必要的、适当的,赞成本次常委会会议就此作出相关决定。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8月9日召开会议,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是可行的,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决定草案作了个别修改完善,主要是: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方面提出,“继续运作”的表述不够明确,建议将决定草案标题、正文中的“继续运作”修改为“继续履行职责”。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二、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方面建议,在有关作出本决定的目的表述中,将“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修改为“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政权架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对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采纳上述意见。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决定草案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立法历程
2020年7月初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暴发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受感染人士遍布香港多个区域和行业,且有接近一半个案感染源头不明,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正常举行造成严重冲击。
2020年7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向中央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事宜的报告》,报告了因应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选举的紧急情况,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同时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相关安排。
2020年7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有关事宜表明意见。全文如下:《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押后事宜的报告》收悉。中央人民政府对近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暴发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高度关注,将应香港特别行政区抗击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切实保护香港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立法会选举推迟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一、中央人民政府支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基于公众利益和香港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决定。二、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将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依法做好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涉及的相关工作。
2020年7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鉴于疫情严峻,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并确保选举在公开、公平情况下进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原定于9月6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推迟一年举行。由于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九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因此现届立法会任期须于2020年9月30日结束,特区立法机关将在第七届立法会产生前出现空缺。为解决上述问题,行政长官在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紧急报告,寻求支持和指示。国务院早前已回复表示支持特区政府将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决定,并会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决定。
2020年7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表声明,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基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决定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表示理解和支持,这是保护广大香港市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负责任之举。声明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防疫抗疫,取得了显著成效。但7月5日以来,香港疫情形势急转直下,连续10天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过百,出现了社区传染,目前疫情仍在发展中,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已受到严重威胁。连日来,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呼吁推迟立法会选举,期望选举能够在确保公众安全与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香港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举行。这一决定符合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体现了对科学防控疫情的尊重,体现了对广大香港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责任担当,顺应了主流民意。声明指出,没有安全的选举环境,就谈不上选举的公平公正。据国际研究机构统计,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少有68个国家或地区因为疫情推迟了全国或地方选举。尊重科学,生命至上,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声明表示,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基于公众利益和香港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将香港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的决定。对于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中央政府将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作出决定。声明强调,中央政府对近期香港暴发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高度关注,将根据特区抗击疫情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切实保护香港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信在中央政府的坚定支持和内地的大力援助下,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一定能带领香港社会早日战胜疫情。
2020年08月08日,《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对议案作了说明。国务院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作出推迟第七届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法律依据充分,符合当前香港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选举的公平公正,符合公众利益,是必要的、恰当的。国务院已于7月29日向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发出公函,表明中央人民政府对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有关决定的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对于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2020年08月0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的说明。
2020年08月0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已决定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等相关问题作出决定,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原则,是必要的、适当的。
2020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2020年8月14日,特区政府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刊宪(宪报号外刊登於 2020 年 08 月 14 日 星期五 第 24 卷第 69 期),同时会通过刊宪撤销早前行政长官根据《立法会条例》第六条为配合换届选举而中止第六届立法会会期的决定(宪报号外刊登於 2020 年 08 月 14 日 星期五 第 24 卷第 70 期),让第六届立法会可按需要尽早恢复运作。
2020年8月2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刊宪4642 号公告 立法会条例 ( 第 542 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2020 至 2021 年度一般会期开始日期:本人现按照《立法会条例》( 第 542 章 ) 第 9(2) 条,公布本人已经指明 2020 年 10 月 14 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2020 至 2021 年度一般会期开始的日期。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020 年 8 月 21 日。
港澳办声明
港澳办11日发表声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法律基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坚决拥护,并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声明表示,鉴于香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法作出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一年的决定,体现出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因无法正常进行换届选举而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的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十分重要,十分及时。这一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我们相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共同做好与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有关的各项工作。
声明指出,香港回归以来的事实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到底是谁真心为香港好?是那些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等幌子,策动港版“颜色革命”,并不时挥舞制裁大棒,把香港当作遏制中国棋子的美国政客吗?不是。是那些勾结外部势力,煽动“港独”“黑暴”“揽炒”,挑战“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反中乱港分子吗?也不是。无论是抵御
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是抗击非典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支持香港走出经济困境,改善民生,还是制定重要法律帮助香港平定乱局,解决宪制问题,重回发展正轨,中央政府和14亿祖国人民始终最关心、最体贴、最爱护香港,祖国内地始终是香港抵御风浪、战胜困难的最大靠山。香港的美好明天在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在于与日益强大的祖国同发展、共繁荣!
中联办声明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8月11日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指出这一决定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中联办将支持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按照有关决定,共同做好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的各项工作。
声明指出,鉴于香港疫情的严峻形势,特区政府依法作出推迟选举的决定,体现出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对于随之出现的立法机构“真空期”问题,在香港特区自身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这一决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时,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关爱。
声明表示,这一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合理合法,而且简便易行,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动,以便全社会集中精力做好当前最紧迫的疫情防控工作。
声明强调,当前香港疫情仍在高位持续,广大市民对尽快战胜疫情、逐步恢复秩序、更好纾解民困抱有迫切期待。相信在中央和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首声明
2020年8月11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衷心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解决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而令立法机关出现空缺的问题。
林郑月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权威性决定,妥善解决立法机关因推迟选举出现空缺的问题,既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确保特区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再次展示中央对特区的关爱和支持。
立法会主席
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8月11日会见传媒时表示,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在目前疫情严峻的特殊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原则性的决定,可以令特区立法机关继续顺利运作,确保特区政府有效施政。
因应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特区政府决定推迟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以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为解决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
梁君彦说,香港目前正面对疫情,加上经济困难,他期望立法会复会后,议员们能够放下政治分歧,理性沟通,互相包容,努力做好议会工作,履行议员的宪制责任。他呼吁大家要以务实态度,解决经济及民生问题,以市民的福祉为依归,共同带领香港走出困局。
新华时评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8日在北京开幕,会议将就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如何处理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相关决定。在香港防疫形势十万火急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将为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提供坚实法律基础,为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免除后顾之忧、提供稳固保障。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心和支持。
7月以来,香港暴发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令人揪心。此前,香港受“修例风波”造成的冲击和新冠肺炎疫情拖累,今年第二季度本地生产总值同比下跌9%,私人消费同比下跌14.5%。若第三波疫情无法得到快速控制,势将对香港经济、民生造成更进一步损害,对市民健康安全造成更直接威胁。据统计,若立法会选举如期进行,将有超过300万选民参与投票,人群聚集极易造成交叉感染,这无疑将给防疫造成难以预料的困难和压力。在防疫形势严峻的背景之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了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决定,是必要的和恰当的,是出于科学防控疫情的需要,体现了对广大香港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负责。
香港特区立法会依法行使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以及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在内的重要职能。按照相关规定,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将于今年9月30日届满,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推迟将导致立法机关出现空缺。如立法会在较长时间内空缺,将对特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作为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也有责任处理香港立法机关空缺问题,这是在香港特区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宪制问题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履行职责的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具有权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利于香港做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利于确保香港特区立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利于确保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有利于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充分考虑了香港疫情现状和立法会运作实际情况而采取的做法,体现了中央依法治港,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对确保香港繁荣稳定至关重要。
疫情之下,生命至上。全力抗疫,确保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已成为当前香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香港各界当务之急是放下分歧争拗、凝神聚力同心抗疫,在特区政府带领下战胜疫情、渡过难关,让香港社会早日重现生机。相信在中央的切实关怀、内地的大力支援和特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香港疫情会得到有效控制,香港市民的健康与社会的安宁必能得到最有力保障。
新华社评
维护香港法治秩序 同心协力抗击疫情
新华社评论员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法审议国务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请求提出的有关议案,11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针对香港特区因疫情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而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宪制层面及时加以解决,为确保特区政权机关和社会秩序正常运作提供坚实保障,对香港社会全力抗疫和重振经济具有重要而迫切的现实意义。中央切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充分体现了真心实意爱港护港的情怀与担当。
7月以来,香港暴发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法果断决定推迟一年举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是本着“生命至上”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作为特区管治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立法会承担着重要的宪制性职责,依法行使包括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和审核、通过财政预算以及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若较长时间空缺,必对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带来极不利影响。香港已饱受“黑暴”“揽炒”摧残,今又遭遇疫情突袭,立法机关若出现“真空”,香港处境将雪上加霜。
有效防控疫情、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当前香港社会的普遍要求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应对疫情带来的诸多影响和冲击,维护社会稳定、恢复发展经济、持续改善民生,是摆在香港特区面前的“必答题”。这些都需要确保特区立法机关正常运作,解决立法会“真空期”问题关系香港整体利益和广大市民福祉。应特区政府请求,国务院迅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相关安排。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和责任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香港特区自身不能解决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是在特区政府因疫情原因推迟立法会选举,立法会履职受到影响的特殊情况下依法作出的特殊安排,合情合理、正当合法,完全不存在所谓违反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的问题。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始终高度关切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应香港抗疫需求提供一切必要支持和援助。中央人民政府明确表态支持特区政府基于公众利益和香港实际情况推迟立法会选举的决定,并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决因此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是当前形势下最为恰当和切实可行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决定,就推迟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安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体现,确保了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考虑周全、及时必要,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符合当前香港实际情况和主流民意。这是中央为香港社会团结抗疫、复苏经济、改善民生注入的安心剂、强心剂,充分体现了对香港有力应对严峻疫情的高度重视与高度负责,充分展现了对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真诚关爱。
疫情仍在发展,困境仍然笼罩,时不我待,唯有只争朝夕。当前,香港特区政权机关应同心同德,团结带领香港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克时艰。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就有关事项作出的决定,对香港特区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约束力,香港特区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立法会议员都当遵从。我们呼吁延任的立法会议员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放下政治争拗,与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一道,凝聚共识,齐心抗疫,共谋发展,为香港克难前行献计出力。还要特别奉劝香港反对派,当此艰困时刻,切莫继续操弄为反对而反对的政治“揽炒”,趁早放弃干扰、破坏立法会正常运作的权谋算计,改弦更张、回归正途。只谋政治私利,罔顾民众福祉,戕害香港整体利益,注定遭到民意和时代的唾弃。
危急关头更见真情厚爱,祖国永远是香港特区和香港同胞最可信赖的坚实依靠。我们坚信,有中央坚定爱港护港,有内地无私援港助港,有特区政权机关履职尽责,有特区各界团结一心、同舟共济,香港必能早日打赢疫情阻击战,穿越风雨,飞度关山,开创新局面,续写新辉煌。
人民日报评论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这一重要决定充分考虑了香港疫情形势和立法会运作实际情况,充分彰显了中央依法治港、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原则,合宪合法合理,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约束力。
基于当前香港疫情的严峻形势,顺应香港主流民意,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同时请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情况下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相关安排。特区政府依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作出推迟选举的决定,法律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选举的公平公正,符合公众利益,是合理合法、必要恰当之举,是对广大香港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任之举。中央人民政府支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的决定,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特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依法作出相关安排。
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处理推迟选举情况下特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的权力在中央。香港特区立法会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将于今年9月30日结束,立法机关如出现较长时间空缺,不利于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基本法未授权特区自行处理此类宪制性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所有地方权力都来自中央授权;凡是中央没有授权的,权力一律归属中央。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力和责任采取适当措施解决特区自身不能解决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以使立法机关正常履行职责,确保香港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
对于如何解决推迟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引起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香港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是当前形势下最恰当的办法,也是切实可行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决定就推迟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安排,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体现,确保了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特区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有利于特区政府和整个社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当前最紧要的疫情防控工作上。
生命至上,抗疫优先。中央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香港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福祉的决心坚定不移,伟大祖国是香港战胜疫情和一切风险的坚强后盾。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特区政府和香港各界排除干扰、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香港社会各界都应当遵从并配合落实决定的规定,在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同时,支持配合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为香港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为香港尽快恢复经济、改善民生创造良好条件,让“东方之珠”重现璀璨风采!
香港各界反响
提交审议
香港各界人士纷纷指出,作出相关决定是保障香港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确保香港尽快走出疫情、社会恢复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关系到香港整体利益和市民福祉,符合社情民意。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全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作出的相关决定,这体现了人民生命至上,体现了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为香港解决自身解决不了的困难、全力支援特区抗疫工作、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决心。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马逢国表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是最适当、最具权威性的做法,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也曾以决定方式处理香港遇到的棘手问题。
全国侨联副主席、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表示,基本法规定特区立法会议员任期为四年,由于疫情押后特区立法会选举所产生的“真空期”问题,特区政府自身无法解决,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友好协进会副会长陈清霞表示,这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处理香港问题的法律程序和治理决策。“真空期”属于宪制秩序问题,是香港回归后首次遇到的特殊情况。问题的解决必须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大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主席李大壮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作出的重要决定合法合理合情,真正将香港民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在疫情肆虐情况下,推迟有关选举已成为国际社会通行做法。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叶建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是“一国两制”下的应有之义,对于确保特区政府施政、保障特区立法会正常运作和社会正常运转及香港繁荣稳定,十分必要。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民建联会务顾问彭长纬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体现中央对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非常重视。最近内地抗疫支援队来港,更加有利于香港集中精力应对疫情。
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表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特区立法会“真空期”的问题,是现实中最合适的方法。特区政府推迟立法会选举是基于在疫情之下对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考虑。
香港青年评论员组织“就是敢言”执行主席陈晓锋表示,人命关天,抗疫优先,为避免选举引起大规模聚集及其他影响疫情的安排,押后特区立法会选举,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真空期”问题作出决定,做法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香港宁夏社团联会副会长阎伟宁认为,特区立法会选举的公认价值是公平与正义,疫情下正常的竞选活动不可能正常展开。“真心希望全体港人能同心同德,抗疫为先,抗疫为重,尽快驱走疫魔。”
香港民建联发表声明表示,未来一年特区立法会将处于“真空期”,这是一个重要的宪制问题,关系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市民福祉,由于基本法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因此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宪制层面研究解决,是必要和稳妥的做法。声明指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处理,不只是履行宪法和基本法赋予其的权力和责任,也及时回应特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民建联相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扫除立法会“真空期”衍生的宪制上不明朗的因素,令未来一年立法会仍可有效运作,为香港社会共同抗疫、复苏经济、改善民生打好基础,确保香港市民生活稳定、香港社会持续发展。
香港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表示,感谢中央对特区政府因疫情推迟特区立法会选举决定的理解和支持。相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以民众生命健康为重。
香港经民联发表声明表示,基本法规定立法会议员任期为四年,特区政府因应新冠肺炎疫情推迟立法会选举所产生的“真空期”问题,特区政府自身无法解决,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声明指出,确保香港立法机关的正常运作,是香港社会非常关注的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不仅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更是照顾了特区的实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对于确保特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十分必要的。
香港自由党表示,考虑到当前急切的抗疫需要、保障公众健康以及确保公平选举等因素,特区立法会延后选举一年是可以理解和应予支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处理“真空期”作决定,完全符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可确保特区立法会和特区政府正常运作,香港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不会受到影响。
香港《大公报》9日发表社评指出,因选举推迟而出现的立法会空缺问题,不论是从宪制秩序还是实际上的法律规定而言,香港特区本身无权也无法应对处理。社评认为,首先,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一个地区立法机关的设立以及议员任期的规定,必须由中央层面处理,这是“一国两制”之下的应有之义。其次,推迟一年选举所出现的立法机关“真空”问题,前所未有,但基本法第158条明确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味着特区立法会在特殊情况下的任期等相关问题,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作出决定。社评强调,这绝非乱港政客及外国势力所称“摧毁香港的选举”,恰恰相反,这是维护香港立法机关正常运作、为香港全力抗疫提供稳固保障的必须之举。
审议通过
香港各大政团和多个团体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11日表决通过的相关决定。他们指出,相关决定符合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尊重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切合实际且简单易行,有助确保香港社会正常运作和经济民生发展。他们呼吁社会各界应团结一致,集中精力应对疫情。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解决香港特区因疫情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而产生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
42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当日发表声明表示,期望所有延任的立法会议员以全港市民福祉为依归,确保立法会有效运作,与全港市民齐心携手应对疫情,恢复经济,纾解民困,并推动社会变革,帮助香港走出困局。
香港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对特区政府和社会经济正常运作至关重要,为香港社会集中力量防控疫情、复苏经济、改善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
香港工会联合会表示,相关决定充分尊重主流民意,切合实际情况,体现了“以民为本、抗疫为先、稳定为重”的精神。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指出,相关决定是当前形势下最适当的方案,有利于止息纷争,确保社会正常稳定运行,有利于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将主要精力集中到疫情防控工作上。
香港新民党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决定,非常务实及合理,新民党表示理解及支持。
香港自由党表示,相关决定和安排有助香港社会减少争拗,以便集中精力应对疫情,相信此举必能获得广大市民认同和支持。
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指出,相关决定充分考虑特区实际,将确保特区立法机关正常运作,确保香港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立法会正常运作、香港繁荣稳定是香港市民的心声。
香港中华总商会相信,落实相关安排可避免立法会停摆,不影响众多涉及社会民生和经济议案的审议工作,很有必要让立法会在未来至少一年继续保持正常有效运作、履行职责。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表示,相关决定确保未来一年立法会继续有效运作,为香港社会共同抗疫,复苏经济,改善民生打好基础,符合全港市民大众利益。
香港侨界社团联会表示,相关决定是中央政府依法治港的重要步骤,当前集中一切力量打赢抗疫这场仗,是攸关香港市民生命安全的首要工作。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说,相关决定对确保特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繁荣稳定十分必要,同时也体现了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
香港青年民建联期望延任立法会议员以香港市民整体利益为首要考虑,确保立法会有效运作,协助社会走出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