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准、管理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资源、建立和运行维护统一信用代码数据库、与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建立代码校核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及其基本信息已广泛应用到
银行、保险、税务、社会保障、统计、人事、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海关、外汇、公安、公积金管理、高检、高法,征信、电信、互联网等领域,在组织机构实名标识和验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奠定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下设政务服务部、社会服务部、数据与网络安全部、产品研发部、统一代码资源部、质量数据资源部、办公室、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离退休干部管理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10个部门,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设立了46个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