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2月15日,
东学道全罗道古阜郡接主(首领)
全琫准等人率领
农民起义,反抗
朝鲜王朝的腐朽统治与外国侵略者的压迫。东学军先后在黄土岘、
长城郡等地大破官军,连战连捷,于6月1日攻占
全罗道首府、
朝鲜王朝“龙兴之地”——
全州城。6月6日,朝鲜官军招讨使
洪启薰猛攻全州,东学军开北门,攻完山,被官军击退。东学军中有“神童”之称的十四岁小将李福用为首的500人战死。再加上朝鲜政府请来的
清朝援军已经在
牙山登陆,准备镇压起义,因此东学军在6月7日就向洪启薰求和。经过几次交涉,朝鲜政府军和东学军于1894年6月10日(
阴历五月七日)达成和解,史称“全州和议”。洪启薰承诺将其提出的条件上报朝廷,东学军则于次日撤出全州,并在控制区内设置都所(一说执纲所)以贯彻执行全州和议的内容。甲午农民战争第一阶段结束。
上述1停火条件,集中地反映了当时
朝鲜亟待解决的问题和
农民阶级的迫切要求,这实际上是
农民阶级进行政治经济
改革的基础。东学军在不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前提下,向朝鲜政府提出“协力
庶政”的要求,试图按照农民阶级的意愿逐步改造朝鲜社会,这是东学军的很大进步。关于平分土地的条款,虽然并不意味着对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否定,但它反映了“耕者有其田”的进步思想。当然,在不推翻封建专制制度,不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农民阶级的这种朴素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东学军还在停火条件中提出要破除当时朝鲜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封建束缚和陈规陋习,这对朝鲜按照近代方式变革社会习俗具有非凡意义。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东学军作为停火条件之一,明确提出了“严惩私通倭人者”,充分反映了这次
农民起义的反侵略性质。总之,东学军提出的12项停火条件,反映了当时朝鲜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切身要求,是一个革命的纲领。虽然
朝鲜政府与东学军达成达成全州和议是一种怀柔政策和缓兵之计,但并非没有顾及东学军的改革要求,促成了朝鲜政府的改革氛围。这从据政府官员
金允植的记录便可看出:“政府会议后新令,惟十年以来新设杂税并罢,又取东学党原情中几条,行会变通”。其后朝鲜政府所推行的
近代化改革——
甲午更张,也与全州和议的推动不无关系。
全州和议达成后,
甲午农民战争告一段落。出兵朝鲜的
清朝军队没有和东学军接触,起义就平息了。朝鲜政府和清政府建议中日双方同时撤兵,但
日本不但大量增兵
朝鲜,还强迫朝鲜政府接受所谓“内政改革案”,企图趁机控制朝鲜。朝鲜政府不允,日军遂于1894年7月23日偷袭
汉城王宫,扶植了以
兴宣大院君李昰应为首、
金弘集掌握实权的亲日
傀儡政府。7月25日日本未经宣战就突袭了
朝鲜丰岛海面的清军运兵船,挑起了
甲午中日战争。
面对日本人粗暴干涉朝鲜内政,
全琫准于1894年10月再次起义,号召“逐灭倭洋”、“辅国安民”。全州和议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