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3日审议了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12月23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
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报告说,2020年中国人口预计达到14.3亿人,为实现“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以养老、
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
双轨制”矛盾。
“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
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现今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
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