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和国家及各地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灵活就业是指在
劳动时间、收入报酬、
工作场所、保险福利、
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
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
便民服务、
家政服务,
上门维修服务等各种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
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
就业人员(各类中小
微企业和
朝九晚五的
全日制工作,如公司店铺及较大的档口和其员工雇工)。具体到社保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很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
社保补贴的形式,来减轻其社保负担。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
个体劳动的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
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
撰稿人、歌手、模特等;
临时就业,如家庭
小时工、技术小工、其他类型的体力及技术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非大型部门就业,即
劳动标准(
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
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
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到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找寻工作的就业。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
职业活动的
自由职业者等。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
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据相关资料显示,平台
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人,其中从事主播及相关从业人员160多万人,较2020年增加近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