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一体化根据各参加国的具体情况和条件以及它们的目标要求,有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和
经济联盟四种形式。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
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成员国之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他贸易限制。
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取消彼此之间的关税或各种
贸易壁垒,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而缔结的同盟。同盟内部商品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关税同盟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进了一步。
共同市场。指在关税同盟基础上实现
生产要素的
自由流动,在同盟内建立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完全的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是
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发展目标和最高级的形式。它要求其成员国在实现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在国际
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立场,行使统一的
货币制度和组建统一的银行机构,进而在经济、财政、货币、关税、贸易和市场等方面实现全面的经济一体化。